來源:全國總工會
還剩不到兩個月,2024年馬上就要結束了。大家的年休假都休了嗎?年休假沒休完怎麼辦?換了工作單位,能享受當年年休假嗎?工作太忙,今年的年休假可以調到明年一起休嗎?這些問題,一起來劃重點!
休年假有哪些條件?
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的職工按照累計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10天(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15天(工作滿20年的)不等的帶薪年休假。
換工作後
能否在新單位享受當年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國務院法制辦對關於〈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國法秘政函〔2009〕5號)進一步對休假條件進行明確: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沒有限定必須是同一單位,因此,既包括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