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訊息,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關於印發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援加氫站建設。市級財政對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日加氫能力(按照壓縮機每日工作12小時的加氣能力計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氫站給予建設補貼。其中,屬於油(氣)氫合建站、制氫加氫一體化綜合能源站的,每站補貼100萬元;屬於其餘固定式加氫站的,每站補貼50萬元。鼓勵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加氫站建設給予補貼,省、市、區各級財政補貼合計不超過500萬元/站,且不超過加氫站固定資產投資50%。
通知提到,支援加氫站運營。對於資料接入國家、省、市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相關資訊化平臺的加氫站予以運營補貼。對加氫站終端售價2024年底前低於30元/公斤的、終端售價2025年底前低於28元/公斤的、終端售價2026年底前低於26元/公斤的、終端售價2027年底前低於25元/公斤的,市級財政按照氫氣實際銷售量5元/公斤的標準補貼給加氫站,每站每年補貼不超過150萬元。
通知提到,對氫能產業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製造業專案,在省級對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比例普惠性投資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給予1∶1配套扶持。對氫能產業立項投資額或總投資1億—10億元的製造業專案,按專案啟動建設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給予資金獎勵,單個專案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責編:梁秋燕
校對: 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