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廉潔四川
“案”理說丨任職40個月 月均受賄51萬元的國企掌門人
編者按:
按理說,入黨時宣誓對黨忠誠的他們,不該背離初心、忘卻使命;
按理說,獲得提拔晉升被委以重任的他們,不該以權謀私、貪圖享樂;
按理說,接受過教育警示的他們,不該明知故犯、以身試法;
但行差踏錯的人生沒有那麼多“按理”,一著不慎便成了悔之晚矣的那個“案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關於牢固樹立以查辦案件貫穿聯通“三不腐”一體推進的工作理念,做深做實做細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讓黨員幹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覺悟而不想,2022年3月29日起,“廉潔四川”網站、微信公眾號推出《“案”理說》欄目,切實推動以案釋紀、以案說法、以案警示。
敬請關注。
【案例】
陳超,男,1973年3月生,1993年3月參加工作,202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阿壩州九寨溝縣農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九寨溝縣糧油收儲公司執行董事,馬爾康嘉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23年8月,經阿壩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茂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1月,陳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4年6月,因犯受賄罪、洗錢罪,數罪併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案悔】
【案情】
“第一次收錢時非常惶恐不安、夜不能寐,擔心被發現,‘半夜害怕鬼上門’。在又‘驚’又‘喜’中,又一次次收錢,就像吸食鴉片一樣……”在留置室裡,陳超對自己所犯的錯追悔莫及。
經查,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陳超在擔任九寨溝縣農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馬爾康嘉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期間,先後23次非法收受15名商人老闆所送錢款共計2060餘萬元。短短40個月,平均每個月受賄51萬餘元,時間之短、金額之大,令人咋舌。
心態失衡,一心“向錢”致使蛻化變質
2003年,陳超從工作多年的九寨溝縣一家國企下海經商,一度在深圳賺得盆滿缽滿。201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公司破產並欠下外債,陳超多年積蓄“灰飛煙滅”,他帶著巨大的失落回到老家,再次回到國企工作。2019年7月,陳超透過不懈努力,成長為九寨溝縣農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最初的想法就是有份工作,先穩定下來,將來養老有著落,但有些東西卻隨之發生了變化。”陳超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我已經47歲,前期創業失敗導致窮困潦倒,任職崗位因為有權,不斷被商人‘圍獵’,實難獨善其身”。在這樣的心態影響下,陳超的內心開始發生變化,他的人生也由此開啟了另一篇章。
2020年,陳超為商人張某某、張某在當地農村汙水治理專案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4次收受錢款共計288萬餘元。這是陳超“執掌”國企後第一次伸手,收錢的“快感”和對錢的“嚮往”,讓他不斷計劃著“下一次”。
2021年4月,陳超擔任阿壩州馬爾康嘉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此時的他,內心的慾望不斷膨脹,滿腦子都是藉機“大賺一筆”的想法。於是,他心安理得地和商人們做起了以權換錢的“生意”。
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陳超先後為商人羅某某、漆某、馮某、徐某在馬爾康市糧食物資儲備庫建設、停車場建設、旅客服務集散中心建設等多個專案中提供幫助,先後多次分別收受羅某某等人所送現金400萬元、136.5萬元、200萬元、700萬元……
自作聰明,官商勾結企圖矇混過關
“我有自己的‘信條’,我絕對不會貪汙公司的一分錢,貪汙很容易就暴露了,我只是接受商人老闆們主動送上門的錢。”
陳超自以為很聰明,羅某某的400萬元,他先後四次安排表弟、妻子代收;漆某的136.5萬元,安排表弟李某某以簽訂虛假合同,採取公司之間轉貨款的方式完成;徐某的700萬元,安排妹夫楊某分兩次在成都代收。為規避風險,他每次都是安排親戚、妻子等人代收。
隨著國家懲貪治腐力度不斷加強,陳超並非沒有畏懼。2023年4月,陳超得知紀檢監察機關在核查其有關問題後,他不止一次害怕過、恐懼過,也多次想過要自首,甚至還到紀委監委辦公樓前“徘徊”又“徘徊”。
但貪慾之念、僥倖之心最終佔據了上風。為了隱瞞自己向商人何某索賄100萬元的事實,陳超與何某簽訂虛假借款協議。同時,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100萬元退還給何某,並串供訂立攻守同盟。2023年5月,陳超又安排親屬簽訂虛假房屋轉讓協議,將受賄所得的145萬元變為其“出售”房產的“合法收入”……害怕東窗事發的陳超一邊退還部分錢款,一邊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瘋狂偽造證據,企圖“矇混過關”。
但世上哪有完美的逃脫,哪有自以為是的“高明手段”?陳超在失去自由時才如夢初醒,“這幾個月我深刻檢討悔過,究竟自己是怎麼會走到這一步?”但此刻為時已晚,最終等待他的,只能是“高牆鐵網”。
【案說】
陳超在懺悔書中自問“怎麼會走到這一步?”究其根源,還是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出現問題,身居“一把手”高位卻缺乏共產黨員應有的理想信念,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任由自己的“心”“手”放縱,最終在商人老闆“圍獵”中被徹底擊穿,墜入貪慾的深淵。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黨員幹部思想防線一旦開了口子,其行為底線便很容易一觸即潰。陳超案警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國有企業的黨員領導幹部,應時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管住自己的“生活圈”、淨化自己的“朋友圈”,不被“圍獵”者的糖衣炮彈矇蔽了雙眼。只有始終保持初心、牢記使命、堅守擔當,才能真正做到心繫群眾、一心為民。
——阿壩州茂縣紀委常委 靳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