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鎮是明宣宗長子,九歲即位。初期由內閣重臣三楊及祖母張太后共同輔政,國家得以穩健前行。
張太后去世後,寵信太監王振,導致宦官專權。
正統十四年,北方瓦剌部落首領也先大舉侵犯明朝,年輕的朱祁鎮在王振的慫恿下決定親征,卻不料在土木堡遭遇慘敗,自己也被瓦剌俘虜,史稱“土木之變”。
隨後,其弟朱祁鈺被立為皇帝,而朱祁鎮則在被俘一年後獲釋,但隨即被軟禁於南宮。
景泰八年,石亨等發動“奪門之變”,朱祁鎮復辟。
復辟後,朱祁鎮對他認為的弟弟黨羽進行了清算,殺害了大明忠臣于謙。此後他逐漸起用文臣,排斥“奪門”功臣,天順五年完全掌權。
天順八年,朱祁鎮駕崩,享年三十八歲,遺詔廢除嬪妃殉葬制度,廟號“英宗”,葬於裕陵。
朱祁鎮,其一生波瀾壯闊,經歷了被俘、復辟、掌權等重大變故,這些事件不僅深刻改變了他的個人命運,也標誌著大明朝由盛轉衰的歷史轉折點,因此他在歷史上留下了諸多爭議。
那麼,今天我們一起翻閱朱祁鎮遺詔原文,看看朱祁鎮如何安排自己的身後事:
朕以涼德,嗣守祖宗大業,先後二十有二年矣。圖惟治理,夙夜靡寧,恆懼不終於治,有辜先帝付託之重,乃今遘疾彌留,殆弗可興,夫生必有死,人道之常。
雖聖哲所不免,但繼體得人,宗社生民有主,吾雖沒世,復何憾焉?長子皇太子見濡,仁孝明達,夙德天成,宜即皇帝位。中外文武群臣,其同心佐理,以終予志,喪禮悉遵皇考遺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毋禁音樂、嫁娶,嗣君繼承為重,婚禮不可過期百日外,有司請行,毋得固違。
宗室親王,藩屏是任,不可輒離本國。各處鎮守總兵、巡撫等官,及都布按三司官員,嚴固封疆,安撫軍民,不許擅離職守,聞喪之日,止於本處朝夕哭臨三日,進香遣官代行。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所屬府州縣並土官及各布政司七品以下衙門,俱免進香。詔諭中外,鹹使聞知。
朱祁鎮遺詔原文開篇,以自謙之辭“朕以涼德”起筆,表達了自己雖承繼祖宗大業,卻常感德行不足以匹配這至高無上的地位。
隨後朱祁鎮回顧自己“先後二十有二年矣”的治國生涯,坦言“圖惟治理,夙夜靡寧”,為了國家的繁榮穩定,他日夜操勞,從未有過片刻的安寧,總是擔心自己無法完成治理的重任,辜負了先帝的囑託。
接著,朱祁鎮坦然面對生死,以“夫生必有死,人道之常”表達了對生命規律的深刻理解。同時,朱祁鎮雖知自己即將離世,但欣慰於“繼體得人,宗社生民有主”,強調自己的長子皇太子見濡,仁孝明達,天生具備德行,能夠繼承皇位,讓宗廟社稷和百姓都有所依靠。
在遺詔中,朱祁鎮還詳細安排了喪禮事宜,要求“喪禮悉遵皇考遺制”,並特別指出“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毋禁音樂嫁娶”,既體現了對先皇的尊重,又體現了對民間生活的關懷,不願因自己的離世而給百姓帶來過多的束縛。
同時,朱祁鎮對新皇帝的婚禮也做了特別安排,強調“嗣君繼承,為重婚禮,不可過期”,新皇帝即位後,婚禮很重要,不能拖延太久,過了一百天之後,有關部門就要安排進行,不能過期。
此外,朱祁鎮還特別叮囑宗室親王和各地官員。
他要求宗室親王“藩屏是任,不可輒離本國”,強調他們要負責守衛邊疆,不能隨便離開自己的封地。
對於各地官員,他要求他們“嚴固封疆,安撫軍民,不許擅離職守”,要嚴守疆土,安撫軍民,不許擅自離開崗位。
朱祁鎮,這位歷史上頗具爭議的皇帝,在朱祁鎮遺詔原文中展現出了與人們常規印象截然不同的一面。
遺詔之中,他並未沉溺於對自己一生功過的辯解或回顧,也沒有對那些引發爭議的事件做過多的闡述。
相反,這位皇帝在臨終之際,最為牽掛的竟是兒子的婚事,兒子要按時結婚,成為了他遺詔中的重點內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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