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小羅
前段時間,我在論壇上見到有玩家討論:“為什麼在很多奇幻遊戲裡,開發者對與信仰相關的權力體系的刻畫都很簡單?”
我想答案大概是這樣的:東亞開發者對遊戲仰元素的把控,在本質上和有正經神學(尤其指基督文化)傳統的國家的同行們是不一樣的,玩家的審美口味也同理。
東西方的文化習俗有很大差別。在其中一邊,很長一段時間裡,“宗教是文化的形式,文化是宗教的實質”;而另一邊,大多數時候是“以祖先崇拜為主,神權依附於王權,強調人文理念要入世”(1984年中美宗教研討會上的提法)。不同地方的人們,在這方面的認識,顯然是大不相同的。
打個比方,“龍與地下城”系列規則的奇幻遊戲中,歐美人和東亞人對神的認識很不一樣。歐美人的態度,可以從“被遺忘的國度”(可以簡單理解為費倫大陸)創造者Ed Greenwood在2013年對下面這個問題的回答中看出來。
“為什麼要設定這些能直接行使權力的神,或者深入世俗的宗教?”
歐美奇幻遊戲裡的“神”經常是個實體
簡單概括Ed Greenwood的答案,他覺得要區分信仰和信念:相信不會親顯的神是信仰,相信會下凡的神,則需要比信仰更進一步的東西——信念,後者不僅接受神靈的存在,還要更相信神靈所代表的信念,相信按照神靈的道德喜好生活是可取的、正確的——或者說,在各種神靈的信念相互衝突時,人們需要權衡著做出正確選擇。這個選擇總是關乎道德,因為每個凡人都信仰所有神靈,在無休止地接近或遠離這個或那個神靈的過程中,每個人得以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
不難看出,至少有相當一部分歐美人,對信神的認知是依附在道德文化上的。這種情況下,他們在創作相關內容時,也就更想要強調信仰給人的影響。正面的部分可以包括人的抉擇、體驗或者覺醒這些更接近文化生活的體驗;負面部分則會嘲弄信仰帶來的影響十分荒謬又隨機。但總的來說,他們對信仰本身的權力、神的力量來自於哪兒,並不會太糾結。
到了我們這邊,對於不少人來說,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的“信仰”是由許多不同的成分共同構成的。它們的共同點是沒有所謂“造物主”一般的神,取而代之的是代表自然與道德的天道,即“神道”。禮教是我們的崇拜儀式,而在禮樂制度的頂端,“天”是最高的思想根源。我們在西周的時候,就區分了天與上帝,聖人以抽象的“天”超越所有的祖先崇拜,並且以“天道”教化百姓。
就像荀子那句著名的論斷“君子以為文,百姓以為神”所說,精英階層關注的是“文”,也就是宗法關係,民間則把宗法看作鬼神,民間不斷的弒神傳統某種意義上是對於封建制度的強烈反叛。
可以說,我們的本土觀念是一種“豐富的感應思想、神秘主義與人文主義的奇妙混合物”,而非“外部神靈的個體救贖”。
這種觀念上的差別當然也會影響遊戲——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對遊戲裡出現的各種“神”,態度自然也就不一樣了。
文化不一樣,理解自然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