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支援租住住房提取,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符合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積金限額上浮50%。據悉,該《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支援租住住房提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
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繼續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執行。
其中,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規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額在前述限額標準基礎上對應上浮50%。而《通知》中所述多子女家庭為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同時,支援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居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對於繳存人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即可提取。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恆
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