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的訊息,終於要清盤:
2024年1月29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舉行中國恒大清盤聆訊,最終,法官現場裁定中國恒大清盤。
在經過先後7次押後聆訊之後,中國恒大終於被判令清盤,清盤就意味著破產清算。
而恒大現任總裁,肖恩表示:將積極與清盤人溝通,依法配合清盤人履行相關程式……恒大還將穩步推進保交樓等重點工作。
都是客套話,實際上恒大再無生還可能。
我們更關心兩件事情:
一、為什麼香港法院現在判決?
二、破產後誰受益誰受損?
先說為什麼香港法院現在要判決清盤?日期正好選在1月29日。
要知道1月29日,正好是內地與香港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生效的日子。
很顯然,這是一場深思熟慮的可控爆破。
1、首先,香港法院已經沒有理由再拒絕債權人的清盤申請,在此之前已經拒絕了7次,現在內地樓市持續低迷,恒大恢復健康的可能性為零。
2、其次,香港法院的多次拒絕,已經替內地司法提供了時間視窗,2023年4月20日,中國最高法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覆》,這個批覆能一定程度上保護爛尾樓受害者,避免恒大的資產被債權人瓜分。
3、最後,還有一條無法明確印證但高度可能的邏輯,香港的清盤判決,避免了恒大在美國破產的可能,否則美國司法的長臂管轄過來會更麻煩。香港的司法體系,從1月29日後開始,可以與內地進行銜接,至少更可控。
回到破產後,誰受益誰受損的大問題。
可以肯定,以許家印為代表的管理層最受益。
清盤後,大部分管理層就算解脫了,他們的家族財富也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下來。
那誰受損?這個問題就複雜了。
先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的批覆(看不懂的看一直接看下一段給的結論):批覆中明確了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為目的購買房屋並已支付全部價款,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指出,在房屋不能交付且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句話翻譯:能交房的,先交房再談工程款和債權;不能交房的,先變賣資產退還購房款,再談工程款和債權。
客觀說,為了保護購房者,我們的最高法真的很拼。
在這個“強硬條款”下,債權人和供貨商是絕對的劣勢,所以看恒大的美元債價格就知道了,面值100的債券價格只剩下不到2美元。
可以稍微預估下,平均下來,債權人能拿到總債權額的5%,供貨商能拿到總貨款的10%就謝天謝地了。
最後回到爛尾樓,事實上,哪怕在法律的過度保護下,很多人依然未必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大部分爛尾樓,只剩下了抵押在金融系統的土地和在建工程,公司賬上分文不剩。在沒有額外財政資金救助的情況下,必然是大規模持續爛尾,具體細分是這樣的:
1、中小城市比二線城市慘,對於小城市,4000-5000元的房價,因為地價不值錢,假如工程僅僅出地面,那麼70%以上的購房款就打水漂了。對於二線城市,假如當地房價在1.5萬左右,即便爛尾,還能保住60%以上的價值
2、同等爛尾情況下,銷售火熱的樓盤,比銷售不佳的樓盤要慘,銷售不佳的樓盤,可供處理的資產更多,而購房者要求退購房款,在所有清償順序中優先順序最高。而已經賣光的樓盤,幾乎就沒有可供處理的資產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