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8日電 央行8日披露行政處罰資訊,銀河證券及相關責任人被罰。
來源:央行網站
銀河證券被央行罰款159萬元,違法行為型別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劉某(時任銀河證券財富管理總部副總經理)對銀河證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1萬元。
宋某洋(時任銀河證券資訊科技部副總經理)對銀河證券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2.5萬元。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日期均為2024年2月2日。
公開資料顯示,銀河證券是一家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實際控制人為。公司在國內擁有證券市場業務全牌照以及覆蓋較廣的營業網路,業務遍及全球2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