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張維迎資料圖。本文來源:FT中文網。本文發表於2014年,略有刪改。
林毅夫:中國學術界不能只引進
2014年7月5-6日在上海復旦召開的追思楊小凱逝世十週年的學術會議,會議主辦方原定這是一個閉門會,不對外宣傳,邀請經濟學界的朋友坐下來一兩天,認真思考和探討一下中國經濟學科未來發展道路乃至中國社會發展的整體問題。在中國經濟改革與轉型進行了35年、成績斐然但問題同樣尖銳的當下,我認為這個倡議十分必要,就欣然應約前往,並根據即將發表於國外《經濟政策改革雜誌》(Journal of Economic Policy Reform)上的《反思華盛頓共識:新結構經濟學的視角》一文的內容,準備了《中國經濟改革和經濟學科的發展》的發言。主辦方後來邀請多家媒體的記者參會,對會議上的發言和討論進行了詳細報道,我想這也是好事,對上述問題的討論確實值得社會各界關注。
按會議安排,由黃有光、我和張維迎三位先做了主旨發言,發言完後進行相互評論。維迎和我的發言及相互評論在媒體上廣受關注,並連帶地追述到1995年我和張維迎有關國企改革以及2002年我跟楊小凱有關“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的爭論。
學者所做的工作是對所觀察到的現象背後的因果邏輯提出解釋,並根據這種解釋提出改進的建議以供社會各界包括個人、家庭、企業和政府作為決策的參考。每個學者的研究其實都是“瞎子摸象”,由於觀察的角度和掌握的資料有異,提出的解釋和建議不同在所難免,學者間的爭論是正常的,是相互切磋以完善各家之言的必要途徑。不過,爭論要成為建設性的,而不僅僅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道”的口舌之爭,則應該雙方對爭論對方的觀點和邏輯有準確的把握,從內部邏輯的自洽和邏輯的推論和所要解釋的現象是否一致,以及理論的政策建議在實踐中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來給予對方的觀點進行評論。這次在復旦的會上由於時間的限制並未能做到這一點,在事後的媒體報道中也未準確反映爭論雙方的邏輯、觀點和實證經驗的證據,許多評論就像有位媒體主編指出的“基本取決於評價者的個人左右傾向而不是觀點本身”
為了使這場爭論能夠達到會議主辦方原先所設想的“認真思考和探討一下中國經濟學科未來發展道路乃至中國社會發展的整體問題”,我想對照中國和其他轉型中國家的實踐,再次回顧二十年前的國企改革、十二年前的後發優勢與後發劣勢的爭論,並就中國經驗和迴歸斯密等爭論做進一步的闡述。
迴歸亞當•斯密,到底迴歸到什麼?
在復旦的會上,維迎和我都主張我們在討論政府的作用時,應該回歸到亞當•斯密,但是要回歸到什麼?維迎主張迴歸到他所總結的斯密在《國富論》中所提出的觀點,也就是他認為的政府最重要的職能是“創造給人自由的環境、法治、包括產權制度的保證”。我則主張迴歸到斯密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在《國富論》的完整的書名上所昭示的《對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為何我不主張迴歸到斯密提出來的觀點,而主張迴歸到斯密研究問題的方法?首先,認為政府的責任只在維護“自由的環境、法制和保護產權”是否完整的、全面地總結了斯密的觀點?顯然不是,斯密在《國富論》第五篇中對政府的責任則還包括“維持某些公共機關和公共工程。這類機關和工程,對於一個大社會當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質說,設由個人或少數人辦理,那所得利潤決不能償其所費。所以這種事業,不能期望個人或少數人出來辦理或維持。並且,隨著社會發達時期的不同,執行這種義務的費用的大小也非常不同。”斯密還認為:“一國商業的發達,全賴有良好的道路、橋樑、運河、港灣等等公共工程”。世界銀行在二戰後成立,當時最主要的任務之一就是幫助發展中國家改善基礎設施,但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新自由主義盛行以後,改為認為基礎設施的建設是企業家的責任,應該依靠市場,而不應該依靠政府來建設,世行負責基礎設施的部門被撤銷。結果過去三十多年,拉丁美洲、非洲的許多國家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除了易於收費的行動通訊有私人企業投資外,基礎設施沒有任何改善,到處成為發展的瓶頸。
其次,即使有了完整的斯密的觀點是否就足夠?顯然也不是,因此,維迎自己在小凱的追思會上演講的題目是“修正的斯密模型”,把熊彼特重視企業家精神的主張也新增進來。但在復旦的會上當我提出斯密的觀點來自於對工業革命以前西歐發達國家發展經驗的總結,而現代的快速經濟增長是工業革命以後的現象,不能簡單照搬《國富論》裡的觀點時,維迎回答:“人類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是免不了犯錯誤的。比如說日心說,其實古希臘人就提出來了,後來被否認,一直到哥白尼才得到認同。經濟學更是這樣。所以我認為不能說因為亞當斯密那時候不具有現代的技術,他的理論就比現在的更差。”顯然他這個回覆是和他的演講“修正的斯密模型”的精神是相左的。
我和維迎和小凱,以及在很大程度上和國內經濟學界多數經濟學家的差異在於:我們應該回到斯密,或是,斯密加熊彼特,甚至加凱恩斯、科斯或哈耶克的研究所得出的觀點?還是應該回到斯密所倡導的對現象的 “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按這個辦法對我們的國家社會所出現的問題自己獨立進行研究來得出自己的分析、觀點和解決辦法?斯密、熊彼特、凱恩斯、科斯、哈耶克等大師都是以這種方法來研究他們所在的社會所處的時代的問題而得出他們的觀點和理論貢獻的。這也是放棄了華盛頓共識和休克療法的薩克斯,在接受李稻葵的訪談時所主張的:“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任務,都有自己的困難和挑戰,都要學會解決自己的問題。”
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問題是我們這代人才出現的問題,想從斯密或其他過去的經濟大師的著作中去尋找經濟轉型的答案是緣木求魚,把他們的理論觀點做為經濟轉型的政策依據,而不是去深入瞭解轉型中國家問題存在的真實根源,據此尋找解決問題的新辦法是華盛頓共識失敗的主要原因。
不僅在轉型問題上是這樣,在發展問題上也是這樣。在和維迎爭論時,我已經指出《國富論》出版於1776年,是斯密研究西方地理大發現以後,工業革命尚未發生前,國際貿易盛行時期的經濟現象的著作,所以,他強調市場、分工等。而現代的快速經濟增長則是工業革命以後才出現的現象,斯密不可能超乎時代,對現代經濟增長的本質和原因有先見之明。
其實,即使在工業革命以後才出現的理論也不見得對發展中國家都有指導意義。這是因為是這些理論都來自於發達國家,而發達國家從工業革命以後他們的技術和產業都處於世界的最前沿,對於他們來說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都只能自己發明,而發展中國家的產業和技術大多處於世界的前沿之內,他們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可以有後發優勢。並且,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可以動員的資源、面對的各種要素價格、風險因素和軟硬基礎設施的瓶頸限制也不一樣,適用於發達國家的發展政策和制度不見得適用於發展中國家,忽視了這種差異性,是為何從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按西方主流政策來制定發展政策的國家也沒有一個成功,而極少數能夠成功的國家他們的發展政策從西方主流理論來看也是錯誤的原因。
在小凱的追思會上就發展的問題,我從《新結構經濟學》的視角做了些闡述,認為現代經濟增長的本質是技術的不斷創新、產業的不斷升級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水平,以及和產業、技術相適應的硬的基礎設施和制度(軟的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以降低交易費用的結構不斷變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要有“有效的市場”,企業家才能自發地按要素稟賦結構所決定的比較優勢選擇產業和技術,這樣才能使要素生產成本達到最低;同時,要有“有為的政府”來解決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過程中必然出現的外部性問題和軟硬基礎設施完善的協調問題,這樣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才能順利進行,並且有足夠低的交易成本來使比較優勢變成競爭優勢。由於政府的資源是有限的,而不同的產業所需要的軟硬基礎設不完全相同,所以,政府必須對有限的資源進行有選擇性的使用,優先支援對經濟發展能有最大貢獻的技術的創新和產業的升級,也就是必須有“產業政策”。
維迎和媒體上的評論認為我這樣的主張是倡導由政府來決定那些產業符合比較優勢,其實,這是一種沒有仔細瞭解我的論述,根據過去的經驗來對“有為政府”字面的片面理解所產生的誤解。新結構經濟學中所倡導的產業政策制定的框架式是“產業甄別和因勢利導”,其步驟如下:第一步是政府從人均收入水平比自己高一、兩倍,過去二三十年發展很好的國家現有的可貿易產業中去甄別可能符合自己國家現階段經濟的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也就是從要素生產成本來看已經處於全球最低,但由於軟硬基礎設施不完善而交易成本太高,以至於未能發展成為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第二步則看是否已經有國內的企業自發進入上述產業;如果沒有,則第三步,進行招商引資;第四步則在第一步所確定的產業之外,是否有企業自發現並已經進入其他有潛力可以迅速變成競爭優勢的產業;第五步則是為上述二至四步裡的企業解決擴大生產或新企業進入的軟硬基礎設施的瓶頸限制以降低交易費用;第六步則是給予創新企業一定的外部性補償。上述六步法是根據十六、七世紀以來經濟發展取得成功實現了追趕的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政策的特徵總結出來的,在這個框架中企業是否進入某種產業,也就是,第二到第四步,是企業自己的選擇,而不是政府指定的。所以,需要有第一步則是為了避免政府太冒進,這是過去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產業政策失敗的原因,同時,也是為了避免企業以發展某種先進的產業為理由向政府尋租,這是在拉美、其他許多發展中和發達國家經常出現的現象。
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家除了像維迎所宣揚的那樣會靠創新來獲利外,企業家也會利用各種理由尋租、綁架政府來謀利,2008年這場國際金融經濟危機,就是華爾街的金融寡頭綁架美國政府政策的結果。所以,政府固然要給企業家的創新提供自由的環境,但是,政府也要提防被企業家綁架。
上述框架可以讓收入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在有效的市場的基礎上,政府發揮積極有為的作用,幫助在第二步到第四步中有企業家精神的企業利用後發優勢來加速經濟發展。對於中等發達國家,多數產業和發達國家仍有差距,少數產業則可能接近或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對前類產業的升級,上述六步法依然適用;對於後類產業若要有新技術或新產品企業需要自己開發,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則需要和技術產業都已經處於國際前沿的發達國家的政府一樣,對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所需的基礎科研給予支援。需要指出的是發達國家的政府由於預算有限,對基礎科研的支援是需要有所選擇的。同時,發達國家還用稅收和政府採購等來支援新技術、新產品的創新,並用政府資金支援創新企業。以大家津津樂道的喬布斯為例,1976年推出的蘋果I型計算機是建立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以美國政府的公共資金支援的計算技術的研發成果上,2001年推出的IPOD和其後的IPHONE也是建立在政府資金支援而研發出來的衛星定位、聲控和大規模儲存等新技術上的,喬布斯的天才在於把這些新技術組合開發成消費者喜愛的新產品。值得一提的是蘋果公司在未上市之前,除了得到風險投資的資金之外,也得到美國小企業局50萬美元的風險股本投資。同樣,Google核心的計算技術也是來自於政府資助的研究專案。對政府支援的基礎研究在美國現在居全球居領先地位的航天、資訊、生化、奈米、醫藥等各種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中上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感興趣的讀者可參考Mariana Mazzucato 2014年出版的新著《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 Debunking Public vs. Private Sector Myths》。
在復旦的會上,當我提出在新產品和新技術的研究(R)和開發(D)中,開發有賴於企業的創新精神,但基礎研究則需要政府支援。維迎回答:“中國最偉大的思想家孔子不是政府資助的”。顯然他忽視了現代科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並不只是邏輯思辨的過程,他的辯駁顯然是牛口不對馬嘴的爭論。而且,組成中國傳統文化的儒釋道三家中,老子是周朝的史官,釋迦摩尼是名王子,說孔子不是政府資助的,也並不說明任何問題。
結語
中國的學者在引進西方大師的思想時,是否還應該以客觀的態度來觀察理解我們所處的社會的現象和問題的本質,提出我們自己的思想?中國過去三十多年改革發展的成績不是在西方主流的思想指導下取得的,所以,我想科斯的原意不是中國學界缺乏從西方引進的各種思想,中國所缺乏的是從深入瞭解中國自己過去這三十年的成功經驗以及未來的機遇和挑戰的本質中去總結出來的新思想吧!如前所述,從二次世界大戰到現在,近200個發展中國家尚無根據西方主流思想而發展成功的先例,他指出中國缺乏思想市場是諸多弊端和險象叢生的根源,是否也是警告中國的學界需要放棄一種思維模式:一看國家社會出現了問題,就去西方現有的主流理論或大師所寫的故紙堆中對號入座,尋找解決辦法,而不是自己去了解這些問題的本質和原因,從而自己提出解決辦法呢!
(注: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林毅夫為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名譽院長、前世行首席經濟學家高階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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