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蘇證監局釋出了一份關於弘業期貨(001236.SZ)合規管理違規的罰單,罰單指出,弘業期貨存在分支機構向公司境外子公司介紹客戶並向員工發放業績提成的情況,這明顯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要求。
江蘇證監局對弘業期貨的違規行為採取監管措施,責令弘業期貨就上述問題認真整改,並自收到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1年內,每3個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每次檢查後10個工作日內,弘業期貨還需向江蘇證監局報送合規檢查報告。
公開資料顯示,弘業期貨成立於1995年,註冊資本10.08億元人民幣,隸屬於江蘇省國資委全資擁有的國有企業江蘇省蘇豪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經營範圍涵蓋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諮詢、資產管理、基金銷售業務,在北、上、廣、深等國內主要金融中心和重點城市設立39家分支機構。
根據弘業期貨2024年三季報,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為19.88億元,同比增長82.17%;歸母淨利潤為1642.00萬元,同比增長1702.66%;扣非歸母淨利潤為1390.42萬元,同比增長23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