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為專款專用,提取跟衝還貸都有條件限制,跟直接到手的現金有本質的區別
在我看來是被迫存一筆我並不想存的錢,可惡啊我已經很窮了,可不可以直接把錢發給我啊。就我這工資存到公積金裡也完全買不起房啊
當然算收入,相當於是強制儲蓄,每個月自己出一半,單位出一半,最後還是到自己的統籌賬戶裡,購房時就會覺得公積金比自己另外存的錢值錢了。
我發現個問題,男生在報收入的時候,很多都喜歡把公積金算在收入裡報,女生的思維是喜歡直接說稅後到手工資
對於無法提取公積金的人,公積金就必然是廢紙,對於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人,公積金是一種福利,因為公積金可以稅前扣除。
這麼說吧,公積金的錢給你了你不一定能攢下。公積金的錢強扣了,你不一定能餓死。你放棄公積金的待遇老闆也不會給你漲24%的工資
也是收入的一部分,畢竟這部分錢用途不同,如果你不打算買房,每年基本可以提現一次。
公積金算個人收入,也算夫妻共同財產,離職的時候能全部取出來。
你覺得工資不高的時候就算收入,工資高的時候就不算收入
第一公積金不高,第二公積金我這除了退休買房,租房都取不出來,所以我不算。
不算收入那我每年8-9萬的公積金算什麼,算積分嗎?我覺得可以算強制儲蓄,反正現在也用不著
一定要說的話也能算,就是如果淪落到收入要靠這幾千塊公積金來提一下的話……也沒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