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芳傑
網路大V非法薦股,擾亂市場秩序,從中獲利1200餘萬元。這樣的股市“黑嘴”,該打!據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官日前一則微通報,釋出了“網路‘大V’無資質薦股牟利犯非法經營罪獲刑”的案例。被告人吳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一千三百萬元。
吳某某自認為炒股多年且水平較高,便在網路上談論對大盤的走勢及趨勢的看法,吸引了不少粉絲。之後,吳某某與某網路公司(另案處理)合作,在該網站上開通股票交流圈子並擔任圈主,向付費進入圈子的網際網路使用者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有償諮詢服務,截至案發,吳某某透過在類似圈子中進行網路薦股違法所得達1200萬餘元。
依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向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諮詢服務,均需獲取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無許可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提供此類服務,便屬於 “非法薦股”。這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在平臺透過影片、群聊等形式,以 “分享炒股技巧”“鎖定牛股”“推薦黑馬股” 等吸引眼球,以 “高手指導”“大佬看盤”“名家談股” 等方式吸引使用者進行各種方式的繳費。或是營造 “股神” 人設,將使用者引流至各類聊天工具,為使用者提供股票投資分析意見、買賣時機建議,預測股票價格走勢等。
證券市場的平穩執行,關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這些違法行為,嚴重干擾了證券市場資訊傳播秩序和公平交易秩序,侵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已成為投資市場的“毒瘤”。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違法活動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對相關黑色產業鏈重拳出擊。中央網信辦、證監會在《非法證券活動網上資訊內容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指出,嚴格落實證券業務必須持牌經營要求。近期,隨著資本市場熱度上升,網際網路平臺內非法證券活動有所增加,一些平臺針對發現的違規內容和賬號,採取了包含內容下架、資料重置、賬號禁言在內的手段進行處置。
投資有風險,應理性對待,科學認識,不要抱有“天上掉餡餅”“一夜暴富”的幻想。若被“野生專家”“黑嘴”忽悠,以非理性的“加槓桿投資”投入,一旦虧損,後果不堪設想。對此,打擊非法薦股、“股市黑嘴”的行動,應為常態化、零容忍,一旦露頭,就要嚴打嚴懲。網際網路平臺也要加強平臺端的監管和風險防控。而廣大投資者,要加強防範,理性投資。如果上當受騙,應及時尋求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