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2024 年 11 月 7 日,北京高鑑科技發展中心(有限合夥)、劉麗、吳瓊、竇春秋、易霞、馬琳娜持有的武漢合美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共計 2,750,000 股,佔公司股份比例為 55%,經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判決,返還武漢合美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0 股,佔公司股份比例為 55%,股權取得人為合美股份股東韓燕、江力川。
2024 年 11 月 7 日,韓燕以執行法院裁定方式增持公司 750,000 股,佔公司股份比例為 15%。本次執行前,韓燕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持股比例 45%;本次執行後,韓燕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持股比例 60%。
2024 年 11 月 7 日,江力川以執行法院裁定方式增持公司 2,000,000 股,佔公司股份比例為 40%。本次執行前,江力川持有公司股份 0 股,持股比例 0%;本次執行後,江力川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持股比例 40%。
2024 年 11 月 7 日,北京高鑑科技發展中心(有限合夥)以執行法院裁定方式減持公司 2,000,000 股,佔公司股份比例為 40%。本次執行前,北京高鑑科技發展中心(有限合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持股比例 40%;本次執行後,北京高鑑科技發展中心(有限合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持股比例 0%。
公司在日常查詢中發現上述股份劃轉情況,經主辦券商督促,公司現披露《武漢合美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持股情況變動的提示性公告(補發)》。公司在今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規範化運作水平。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