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口岸簽證物件
出於人道原因需要緊急入境,應邀入境從事緊急商務、工程搶修或者具有其他緊急入境需要並持有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的證明材料的外國人,旅行社按照國家規定組織入境旅遊的,可以向公安部委託的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口岸簽證。
二、申請口岸簽證所在城市口岸
公安部委託的口岸簽證機關設在北京、天津、滿洲里、二連浩特、海拉爾、瀋陽、大連、營口、丹東、長春、琿春、哈爾濱、黑河、綏芬河、東寧、同江、撫遠、上海、南京、連雲港、杭州、福州、廈門、濟南、青島、煙臺、威海、日照、武漢、長沙、廣州、深圳、珠海、中山、汕頭、南寧、桂林、海口、三亞、重慶、成都、貴陽、昆明、河口、磨憨、西安、烏魯木齊等城市對外開放口岸。
三、申請口岸簽證途徑
外國人抵達口岸時,可以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簽證。
(二)被授權單位或者屬於口岸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邀請單位,可以代邀請的外國人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簽證。
(三)邀請單位(人)代邀請的外國人向非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簽證,可以透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向口岸簽證機關轉交簽證申請。
四、申請口岸簽證所需證明材料
外國人申請口岸簽證,應當接受口岸簽證機關詢問。口岸簽證機關需要向邀請單位(人)核實有關情況的,相關單位(人)應當予以配合。
申請口岸簽證應當提交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填寫《外國人口岸簽證申請表》,提交符合規定要求的本人照片,有關主管部門或者邀請單位(人)出具的與緊急入境事由相關的邀請函件、證明材料。邀請單位(人)代外國人提出的口岸簽證申請,應當提交申請人有關證件、申請表影印件。
(一)申請C字簽證,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民航、鐵路、公路、港口等運輸公司出具的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
(二)申請F字簽證,應當提交被授權單位或者已向口岸簽證機關備案的邀請單位出具的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對其他邀請單位,應當提交入境從事相關活動的行程安排計劃、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以及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
(三)申請團體L字簽證,外國旅遊團人數應當為二人(含二人)以上,提交符合規定具有相應資質旅行社出具的邀請函件、人員名單以及旅行接待計劃。
(四)申請M字簽證,應當提交被授權單位或者已向口岸簽證機關備案的邀請單位出具的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對其他邀請單位,應當提交入境從事相關活動的行程接待計劃、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以及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
(五)申請Q2字簽證,應當提交中國公民或者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說明家庭成員關係和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以及邀請人的身份證明。
(六)申請R(人才)字簽證,應當按照規定提交有關人才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和邀請單位出具的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
(七)申請S2(私人事務)字簽證,探親人員應當提交在華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說明家庭成員關係和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以及邀請人的護照和居留證件;入境從事其他私人事務,應當提交入境處理緊急私人事務或者出於人道原因的相關證明材料。
(八)申請X2(學習)字簽證,應當按照規定提交中國境內教育、培訓機構出具的說明緊急入境事由的邀請函件和錄取、入學證明。
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中國內地居民身份證明指居民戶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證;華僑身份證明指中國護照和國外定居證明;港澳居民身份證明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身份證明指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身份證明指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華僑和港澳臺居民還應當提交實際居住地6個月以上居住證明。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口岸簽證機關收到邀請單位(人)的代申請,經稽核符合規定要求的,邀請單位(人)將獲得口岸簽證機關出具的《外國人口岸簽證受理單》,便於申請人持該受理單搭乘入境交通工具。申請人抵達口岸後憑《外國人口岸簽證受理單》向口岸簽證機關辦理簽證。外國旅遊團由旅行社向口岸簽證機關代為申請簽證。
(二)口岸簽證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將簽發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天、停留期限不超過30天的相應種類簽證;對外國旅遊團簽發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過15天、停留期限不超過30天的團體旅遊簽證;對外國人具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將不予簽發簽證。
(三)持有口岸簽證的外國人應當從口岸簽證簽發機關所在的口岸入境;特殊情況下,外國人應當按照口岸簽證機關的要求,在限定停留區域停留,在限定出境口岸出境。
(四)深圳、珠海、廈門口岸簽證機關可以簽發停留期限3天或者5天的特區旅遊簽證。持有特區旅遊簽證的外國人入境後停留區域不得超過當地行政區域。
(五)外國人申請口岸簽證,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口岸簽證機關繳納簽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