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妞花事件的熱度,這些天已經慢慢消退了。但是這件事是如此正能量,又讓我忍不住還是想做個回顧。
一個小女孩,在五歲的時候就被人販子拐走到兩千公里外;但她從未放棄尋找回家的路,26年後,她憑藉驚人的記憶和勇氣,不僅找到了家,更勇敢地將過去的不公訴諸法律,把人販子親手推向了“斷頭臺”。
這也是近年來唯一一個出現在公眾視野裡判處死刑的拐賣人口案。
復仇固然酣暢淋漓,但更讓我觸動的是,楊妞花在面對採訪和公開演說時,她的表達是如此流暢富有感染力,邏輯是如此清晰透徹。
她說起自己的“復仇”:
“能讓我成為一個戰士的,一定是我最在乎的人,身為父母,我會為我的孩子成為戰士,身為子女,我會為我的父母成為戰士”。
她還說,這不是她一個人的復仇,而是一個社會公共事件,是所有被拐家庭的復仇:
“個人之勇稱為孤勇,社會之勇稱為群英,國家之勇才是法治中國。”
每一句都是那麼鏗鏘有力,直抵人心!不遜色於任何一位公眾人物、大學教授、明星甚至作家……而楊妞花的學歷僅僅只有小學。
所以很多人說,如果楊妞花能在父母身邊正常長大,正常受教育,她現在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但人生就是沒有“如果”,留給楊妞花的,只有“天崩地裂”的開局,而她卻能用最爛的牌,打出一次又一次的“逆風翻盤”。
歸根到底,是她從未放棄過自己,永遠保持頭腦清醒,永遠遵從內心的善意做最積極的選擇,才一步一步把自己拉出生活的泥潭、最終收穫了幸福和圓滿。
世界上只有一種理想主義,就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01
一個家庭的幸福,在那天戛然而止
楊妞花1990年出生在貴州大山裡的苗族家庭,是家庭裡的第二個女兒。
父親在那個年代就考上了大學,但因為家裡窮沒去上,不過在那個年代已然非常難得了。
楊妞花回憶起5歲之前的生活,說小時候家裡雖然窮,但從不缺歡聲笑語。父母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帶著姐妹倆來到城裡打工。
但一家人的日子剛有點盼頭,就被一個叫餘華英的女人給改寫了。
楊妞花的記憶力超絕,她到現在還清楚的記得被拐那天發生的事情。
那是1995年的冬天,鄰居餘華英誘騙她一起去集市買東西,她當時特別想要一個勾毛線的針,年齡小沒什麼防備心,就興高采烈地跟著去了。
那時的餘華英留著短髮,抽菸,看起來像個男人,楊妞花還叫她“大伯”。
她倆上了一輛黑色轎車。上車不久楊妞花就睡著了,睡醒時已經到了火車站。
餘華英從垃圾堆裡撿了一身破破爛爛的衣服讓她換上,楊妞花不肯,但很諷刺的是,餘華英是這裡她最熟悉的人,她不敢不聽話,於是換上了衣服。路上餘華英威脅她,要是敢鬧,就把她從火車上扔下去。
後來找人談價格,跟別人走,楊妞花都表現得很順從。她還希望自己表現的好,“大伯”能把自己送回去。
結果她等來的結局,是被販賣到了兩千公里外的偏遠小村子。姐姐楊桑英後來回憶說,這個家庭的幸福,到妹妹被拐走那天也不見了。
02
2500元,被買走當“童養媳”
楊妞花被2500元賣到了河北邯鄲的一個村子,在新的家庭楊妞花叫做李素燕。
新家庭成員是70多歲的奶奶和40歲的聾啞人養父。那2500元是養父打算娶媳婦用的老婆本,奶奶動用這筆錢其實沒有和養父商量。兩人為此還產生過矛盾,覺得這筆錢花的不值。
在這個新家,楊妞花很小就學會了看人顏色,尤其是要看奶奶的。奶奶說要洗碗,那就要去洗碗,先掃地再洗碗都不行。奶奶很怕她年紀大了會循著記憶跑會自己家,所以每次她說想家了就用柺杖痛打她……
雖然很多村民都以為奶奶把她買回家,是準備養大了給聾啞兒子作“媳婦”的,但幸運的是,聾啞人養父可憐楊妞花的遭遇,真的把她當成了女兒養,有時還偷偷給她零花錢。
“一毛兩毛地給,還跟我比劃不要告訴奶奶。”這是她為數不多的溫暖。
13歲時,村裡人告訴奶奶楊妞花這雙眼睛一看就有主見,讓她繼續上學,恐怕不會留在村子裡給你們養老。
奶奶覺得有道理,就以自己生病需要照顧為理由,讓她退了學。所以楊妞花的學歷就停留在了小學。
03
在懸崖的縫隙中,獨自開花
輟學之後的楊妞花,並沒有自暴自棄,她開始工作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她在超市當過搬運工,五六十斤的她得搬一百斤的貨,但不搬又怕老闆不要她,所以這活兒咬著牙也得幹;
去工廠擰過螺絲,經常講笑話逗工友笑。工友和領導都很喜歡她,沒多久就選她當了助理。出去打工掙錢雖然累,但這段時光裡她感受到了快樂。
這二十年,每個睡不著的夜裡她就會想爸媽,也無數次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被拋棄了。他們不來找我,是不要我了嗎?
不過,記憶中父親溫柔的眼睛又讓她對這個想法再次猶豫。
再後來,她成了家,有了三個可愛的孩子。當她生怕孩子出意外,為孩子找不到而揪心時,她才更加堅定了心中的想法,父母是不會輕易地拋下孩子的。
把想尋親的想法跟丈夫一說,丈夫一家都非常支援,還覺得她這些年受了很多委屈,公婆還心疼的給了她一筆經費。
在家人支援下,她先去採集了血樣,但沒了下文。後來短影片興起,她在志願者的建議下錄了一段尋親影片:
“我喊外婆是‘阿布達’發音”“喊媽媽是‘媽依’發音”“我老家住山區,站在豬圈上可以看到一個大山,大山上有個山洞”“我姐姐放學,會從山坡走下來”……沒想到,影片真被家人刷到了。
見面前,她和姐姐通了電話,她迫切的想跟爸媽訴說自己這些年遭受的委屈。但姐姐卻告訴她:“你的爸媽早就死了。”
04
26年後回到家,只看到兩座孤墳
這二十多年裡,楊妞花的家庭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楊妞花被拐走後,父母承受了巨大的精神衝擊。他們和很多丟了兒女的家長一樣,帶著生活家當到處找楊妞花的下落,可一次次失望而歸,父母逐漸絕望。父親開始酗酒,喝醉了看誰都像人販子,要麼抓住人質問“你把我女兒弄哪裡去了”,要麼就邊哭邊在地上打滾。
楊妞花的老家有個習俗,有人去世了,家裡就會買一頭牛。有次跟著爸爸去吃席,楊妞花看到這家人買的牛小就對爸爸說,等爸爸死了,我就買頭大的。爸爸看著她微笑。後來去城裡,楊妞花見到了駱駝,她覺得駱駝比牛威武多了,就說,要給爸爸買頭駱駝。
楊妞花丟失後,父親喝多了會自言自語,“我的駱駝呢?我的駱駝呢?”
母親在重壓下精神失常,吃飯時會在桌上多放一幅碗筷,有次住院半夜跑到了山裡找女兒,被找到時,輸液瓶回了半瓶血。
在楊妞花被拐後的四年間,父母先後離世。在一次採訪中楊妞花說,“我找到親人回家時,卻什麼都沒有了。”
楊妞花被拐造成的連鎖反應是姐姐也變成了孤兒,楊妞花和姐姐再次見面時驚訝的發現,姐姐這些年受的苦絲毫不比自己的少。
回鄉的第二天,楊妞花跟著姐姐去了父母的墳頭,這時,楊妞花才覺得父母死了這件事是如此真切。
自己這些年受過的委屈什麼都不是了,“我那麼年輕的父母孤零零地在冰冷的山頭躺了二十多年了。”
這一刻,她決定要向罪魁禍首復仇。
05
親手把惡魔送上審判臺
可要追溯一起二十多年前的拐賣案不是件輕鬆的事。首先,事件久遠,人販子的線索不好追蹤;其次,警方也不願意立案。
楊妞花憑著記憶找到了當初拐賣自己的中間人王國付,這時的王國付已經90歲。
起初,王國付並不想透露,她想了一個辦法:一邊強調,你這個年紀,已經不用再負法律責任了;一邊哭訴,你知道嗎?你比我媽媽多活了六十年。
最終,王國付向她透露了“餘華英”這個名字。
派出所不願意立案,她就住到了派出所旁邊。每次去派出所,她就反覆說“我媽媽去世時才32歲啊。”
在她的堅持下,派出所立了案。立案後不到一個月,餘華英在一家麻將館被抓。
楊妞花幻想過無數次餘華英是什麼樣子的,她應該過得比我差,渾身是病;她應該向我和我死去的父母認錯道歉。而在監控上看到餘華英時,她染著紅色頭髮,和閨蜜挽著手逛街——原來她過得比我好的多。
在法庭上,她講述了餘華英當初是怎麼毆打威脅她的,可餘華英對此一一否認,並且指責她編造謊言。楊妞花知道了對方全無悔意。
她對餘華英爆發出了毫不掩飾的恨意。
一審她在法庭上跪了下來,請求判餘華英死刑;二審,她有了和餘華英近距離對峙的機會,楊妞花盯著餘華英的眼睛,“餘華英,是我送你去的公安局,是我把你告上法庭。”她不光要把害自己家破人亡的送進去,還要從精神上戰勝她。
一審、二審,餘華英都被判處死刑。時隔二十年,楊妞花終於等來了她的正義。
她採訪裡的一段,聊養父的,看得我格外動容。
她說養父雖是個聾啞人,但卻很能明辨是非的人,內心也很是善良,一直把自己當女兒一樣撫養,從來沒有過其它想法。
在楊妞花結婚那會兒,養父雖然不會講話,但也是一直用手指比劃著對女婿說:以後要對自己女兒好,不許打她……而當養父得知楊妞花的親生父母去世後,還直接號啕大哭了起來,眼睛哭的紅腫。
養父對女兒無聲的愛,早已勝過千言萬語。
她還說起了奶奶,那個童年時經常毆打她,還不給她上學的奶奶,楊妞最終選擇了原諒,還給奶奶盡孝送終。
奶奶在臨終前曾問她:妞花,你以後會給你爹(養父)養老嗎?
她說:我會的呀,奶奶。
奶奶問她:那你出去打工了還會回來嗎?
她說:我會回來的奶奶。
奶奶:你愛去哪裡去哪裡吧,我不管你了!
那個時候楊妞花是在外地打工,得知奶奶生病特意請假幾天回來看奶奶,這段對話後,奶奶沒到一個月就走了,楊妞花又請假回來盡孝。
楊妞花說,奶奶買自己的時候是不知道她是被拐來的,人販子說她是被爸媽遺棄的,所以奶奶並沒有那麼壞,“如果當時奶奶沒有買我,或許我現在是死是活都還是一個未知數。”
她說她的一生中,除了人販子,剩下的都是好人。
恨,是一種力量,讓她生出了復仇的利刃;而愛,才是最後救贖。
確信自己是被愛的,確信自己是被珍視的,才真正讓她能告別過去,抵達更好的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