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新建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廣大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防範新建商品房交易風險,在此特別提示廣大購房群眾,在購買預售新建商品房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
一、驗看專案建設手續。購房前檢視預購房產的“五證”是否齊全,“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登記證(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不要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任何購房款項。
二、瞭解預購房源情況。購房時請實地檢視專案坐落、周邊配套、環境等情況,核驗所購房源是否在預售許可範圍內,明確房屋規劃性質,瞭解意向房屋所在樓棟、樓層、戶型、採光、面積等基本狀況。審慎購買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項權利受限的新建商品房。
三、做好購房財務規劃。在繳納購房誠意金(意向金)、定金等資金之前,請向金融機構或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貸款政策,查明自己的信用狀況,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確認自己符合貸款申請條件及貸款額度,避免因個人原因無法及時支付房款引發購房糾紛。
四、認真研讀購房文書。繳納認籌金(意向金)、認購金、定金、購房款等款項前,對需要簽字的協議、合同等文書時,請一定要仔細閱讀、充分溝通、完全理解各項條款內容,對銷售承諾事項的具體內容需明確寫入書面合同中,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網上籤訂合同並及時備案。選房後,請及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透過十堰市房屋管理綜合平臺網上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確認合同內容後,進行簽名確認。同時請購房人在自行繳納房屋維修資金後,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時辦理合同備案。正式合同文字有系統自動生成的唯一合同編號,且每一頁均有“正式合同”水印。
六、審慎支付購房款。購房時支付的全部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款、公積金貸款或其他方式的付款等)應當直接存入所購樓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載明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特別提醒:不能將房款打入開發企業或第三方另行指定的賬戶,避免資金風險。
七、防範購房金融風險。警惕和遠離以房養老、眾籌買房、違規提供房地產金融服務等房地產騙局;自覺抵制以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分割拆零銷售、售後包租或變相售後包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購房者如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中介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可留存相關證據及時向十堰市住建部門舉報,監督電話:0719-8683275。涉及虛假廣告宣傳、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合同條款不公平、不合理等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監督電話:12315。涉及以房地產名義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的行為可向公安部門反映,監督電話:110。
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