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香港聆訊法院裁定中國恒大清盤。當天,中國恒大清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再提訊。法官表示,中國恒大債務重組方案欠缺進展,公司資不抵債,正式頒令恒大清盤,下午開庭處理規管令事宜並頒佈書面理由。
由於很多人對中國恒大和的關係不太瞭解,看到中國恒大清盤,就以為恒大集團清盤了。實際上,中國恒大只是恒大集團的境外上市主體之一,與其境內外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從其股權結構來看,即使中國恒大被清盤,在一段時間內,恒大集團在境內的主要業務不會受到實質性的影響。
要說一點影響沒有,也不實事求是。作為恒大集團境外上市主體之一,中國恒大進入到清盤程式後,怎麼說也會對恒大集團的重整帶來一定的衝擊和影響,對恒大集團的重整產生新的擔憂,甚至會讓有的人產生對民企出險不關心、不重視的想法。
實際上,像恒大這樣的企業,無論規模有多大,都是市場主體,需要獨立承擔各項法律責任。特別是中國恒大,更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履行好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擔負起企業應當承擔的責任。如果因為經營不善和決策失誤等,導致企業無法承擔責任、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無法對債權人負責,就應當依法處置。
中國恒大的清盤,就企業而言,確實是一件不太好的事。對債權人來說,也會受到利益損害。但是,按照中國恒大的實際債權債務狀況,特別是債務償還能力,硬撐著是弊遠大於利的。在這樣的情況下,香港聆訊法院裁定中國恒大清盤,是比較現實的一種選擇,也是有利於處理好中國恒大債權債務關係的一種選擇。
同時要看到,中國恒大的清盤,不只是對恒大,對其他企業也是一種提醒。因為,自從恒大發生風險之後,社會各方面就都在關注著恒大的下一步走向,關注著政府如何處理恒大問題。畢竟,高達2.39萬億元的債務,別說背,就是聽都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事。如果單憑企業自己去處理,只有兩個字——破產。由此引發的後果,將會十分嚴重。顯然,這也不是希望看到的結果。
但是,要想透過重組解決企業的所有問題,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也不利於其他企業吸取教訓。因此,對恒大的問題,必須分門別類、區別對待、客觀處理,需要清盤的,堅決清盤,能夠重組的,積極重組。對中國恒大實施清盤,就是各類選擇中的一種。以此提醒其他企業,切不要以為企業真的能夠大到不能倒。該倒的企業,再大也要倒。所不同的是,處置的方式有所區別,採取的手段有所不同。恒大則是清盤與重組相結合,中國恒大走向清盤。至於恒大集團還有沒有需要清盤的子公司,需要看下一步重整的情況。
更重要的,對恒大問題的處理,也不是單純侷限於經濟層面,還有法律層面。法律層面的問題,也不只是依法對企業做出清盤還是重組,還有對責任人的依法追責。闖了禍,絕不是拍拍屁股就能走人,該承擔的責任必須承擔,該受到的制裁也必須制裁。也只有這樣,才能把責任分清,才能讓企業經營者感受到肩上的擔子,才能讓所有企業的經營者真正對國家、對人民、對企業負責。
對中國恒大清盤,是不是對民企的不關心和不幫助呢?很顯然,這是很不正確的想法。像恒大這樣的企業,就是因為關心、幫助過了頭,從而忽視了對其的監管和約束,才出現今天這樣的結局。但凡監管嚴厲一些、約束硬朗一些,就絕對不會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監管不嚴、約束不力,才是最應當吸取的教訓。
市場經濟下,對劣幣的驅趕,就是對良幣的保護。恒大這枚劣幣,對房地產市場秩序的破壞力太強,如果再不將其驅趕出市場,是會嚴重影響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的。此次對中國恒大的清盤,也是對其他劣幣的一次當頭棒喝。而對那些長期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企業來說,則是一次利好。市場秩序越規範,對好企業越有利。
當然,在恒大問題的處理上,也絕不能“一刀切”,而要分清情況,區別對待,對能夠透過重組步入正常軌道的子公司,還是要積極支援,儘可能地不清盤,最大限度地維護債權人的權利。特別是購房者利益,一定要保護,要確保“保交樓”工作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