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A股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件取得新進展。1月29日,證監會公佈*ST左江虛假陳述案件調查程序,次日,因資訊披露違規正式受到證監會處罰。對此,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表示,這兩家公司還將面臨投資者索賠;此外,國聯股份此前被證監會立案,目前已有受損投資者向法院提交了索賠立案材料。
*ST左江涉嫌重大財務造假
2023年12月1日晚間,*ST左江釋出《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該公告顯示:“於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1月29日,證監會指出:“現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財務資訊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該案目前正在調查過程中,我會將盡快查明違法事實,依法嚴肅處理。”
康隆達正式被罰
1月30日晚間,康隆達釋出《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康隆達面臨300萬罰單。
經證監會查明,康隆達等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張間芳未及時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備忘錄》事項,導致康隆達未及時公告;二、康隆達未及時披露《終止合作基礎協議》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風險,相關風險直至2021年8月2日康隆達釋出《關於公司重大風險的提示公告》才予以公開披露;三、康隆達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國聯股份受損投資者提交立案材料
據瞭解,國聯股份被證監會立案後不久,就有受損投資者準備索賠。目前,已有投資者委託律師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案件還在進一步稽核中。
往前回顧,12月26日晚間,國聯股份釋出《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該公告顯示:“於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告發布後,國聯股份股價大跌。
初步索賠條件及所需資料
謝良律師分析,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證券虛假陳述被揭露後,投資者就有權提起訴訟。經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條件的投資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差額等損失(索賠條件或是否勝訴最終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1、部分在2023年12月1日及之前買入且在2023年12月2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ST左江(300799)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
2、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8月2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康隆達(603665)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
3、部分在2023年12月26日及之前買入且在2023年12月27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國聯股份(603613)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
若投資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透過“索賠通”公眾號登記損失情況,經核算損失符合條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另需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的是,投資者若符合條件,還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賠資料:1、身份證影印件;2、賬戶資訊表或確認單;3、股票對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