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福建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福建省龍巖市監委對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背組織原則;把下屬及其單位當作“提款機”;不正確履行職責;大搞權錢交易,甘於甚至主動尋求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可開除黨籍處分,抄告其所在黨組織予以執行,收繳、責令退賠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龍巖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張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