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經濟持續向上向好,結合瀋陽市實際,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瀋陽市推動經濟持續向好增量政策措施的通知》,內容涉及支援房地產市場回暖、加大財政支援力度、強化金融服務能力等6大方面25條政策措施。
瀋陽市推動經濟持續向好增量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9月26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和國家有關部門近期推出的一系列增量政策,推動經濟持續向上向好,結合瀋陽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援房地產市場回暖
(一)降低存量房貸利率。落實關於批次調整存量房貸利率有關規定,協調推動市內各商業銀行對存量房貸利率(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實施批次調整,降低為不低於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最大限度地降低居民房貸壓力。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取消房貸利率重定價週期最短為1年的限制。(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市委金融辦、市房產局,各區、縣(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支援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於貸款購買瀋陽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15%。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支援改善性住房需求釋放。(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市委金融辦、市房產局)
(三)釋放公積金政策紅利。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調整為15%。調整職工償還貸款最高年齡為男68週歲、女63週歲,或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高貸款期限仍為30年。(責任單位:瀋陽公積金中心)
(四)完善房地產“白名單”專案融資機制。推動房地產專案公司與主辦銀行對接,重點實施“白名單”專案備案,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支援更多專案應進盡進、應貸盡貸。對於已進入“白名單”的專案,引導主辦銀行根據工程進度和企業需求儘快投放貸款,保障專案建設交付。(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房產局)
(五)支援存量商品房收購。圍繞重點功能區、產業園區、公共交通節點周邊,收購存量商品房籌集保障性住房,2024年年底前,透過多種方式加快籌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00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加大國有企業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力度,支援企業和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批次購買存量商品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房產局)
(六)實施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紮實推進2024年全市16個城中村改造專案。用好國家政策,積極爭取資金支援,透過發放房票等安置方式,推進城中村改造。謀劃實施2025年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滿足城市更新需求。(責任單位:市房產局)
(七)開展售房促銷活動。發揮房地產協會作用,組織冬季房交會,開展促銷活動,鼓勵企業推出購房優惠。給予消費者100元/平方米“賣舊買新”購房補貼。(責任單位:市房產局)
二、加大財政支援力度
(八)利用財政資金支援房地產市場發展。梳理摸清全市閒置存量土地底數,積極爭取專項債用於回收符合條件的閒置存量土地和新增土地儲備專案。加大專項債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資金籌集力度,支援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滿足廣大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房產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九)加大對重點群體保障力度。強化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加大對低收入人口等重點群體支援保障力度,民生領域支出佔比穩定在75%以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強化金融服務能力
(十)完善融資協調機制。金融、發展改革等部門建立市、區縣(市)兩級小微企業融資協調機制,定期梳理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清單,推送至金融機構。常態化開展銀企對接,2024年年底前,再組織召開50場以上銀企對接活動,用好再貸款、貸款貼息等信貸政策,打通惠企利民“最後一公里”。(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加力推動信貸投放。推動法人銀行用好國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政策利率等貨幣工具釋放出的85億元流動性資金,提升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等領域信貸投放能力。(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市委金融辦)
(十二)加強資本市場培育。發揮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證券交易所遼寧服務基地資源優勢,加強企業上市培育服務。鼓勵各類中長期資本設立股權投資機構。(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四、持續擴大內需
(十三)加大專項債對專案建設支援力度。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合理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支援範圍,適當擴大用作資本金的領域、規模和比例,加強基礎設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高標準農田建設、地下管網建設、城市更新等重點領域專案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十四)大力開展促消費活動。在“雙十二”、元旦等節慶時點舉辦系列活動,持續打造“約瀋陽 悅消費”促消費品牌、“越夜越瀋陽”夜經濟品牌,舉辦“禮尚網來”“國貨潮品”“沐浴休閒季”等主題促消費活動。2024年年底前,引導各類商貿業經營主體再舉辦各類促銷活動170場以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十五)持續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組織發放12.6億元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推動開展汽車、家電產品、家裝廚衛、電動腳踏車等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持續推動家電以舊換新進社群,引導線上平臺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十六)積極擴大文旅消費。舉辦“冬日雪暖陽”冬季文體旅融合活動,策劃推出冰雪嘉年華、特色燈會、康養休閒、“年味瀋陽”等系列活動,推動瀋陽故宮等優質旅遊景區結合“四季遊”活動實施門票減免舉措。完善“引客入沈”補貼政策,對旅行社等經營主體開展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五、深化助企幫扶
(十七)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推動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無還本續貸政策,將續貸物件由部分小微企業擴充套件至所有小微企業,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到中型企業。建立金融機構與企業續貸溝通機制,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實現應續盡續。(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十八)支援民間投資參與基礎設施領域建設運營。鼓勵民營資本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新建、改擴建專案。垃圾處理、公共停車場等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屬性較弱的專案,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供水、供熱等關係國計民生、公共屬性較強的專案,民營企業股權佔比原則上不低於35%。由民營資本主導策劃的特許經營專案,經政府採納並實施後,對專案前期費給予支援,單體專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十九)支援科研人員在沈創業。支援駐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帶科技成果在瀋陽市創辦、領辦科技企業,按照企業實繳註冊資本的10%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按照企業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十)支援引進企業實施成果產業化。支援瀋陽市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透過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等形式,引進域外企業在沈實施成果產業化,按照實際發生技術合同交易額不超過4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十一)鼓勵工業企業擴大生產規模。2024年調整企業在沈或外埠機構設立形式,推動生產規模擴大的瀋陽市工業企業,根據條件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
(二十二)嚴格規範涉企執法監管行為。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部門涉企行政執法行為,避免或減少行政執法行為對民營經濟組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更多采取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方式。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及時糾正不當行政執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六、加強民生保障
(二十三)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於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照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十四)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推動有條件、有需求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工作場所託育點,鼓勵其利用閒置房產、土地,採用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社群普惠托育服務提供支援。支援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托育服務。在滿足學前教育普及的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為2—3歲幼兒提供托育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教育局、總工會)
(二十五)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實施老年助餐服務補貼政策,對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老年助餐點給予年度最高5萬元運營補貼,鼓勵各地區為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提供房產支援。透過政策引導,鼓勵餐飲、物業、養老等企業參與老年助餐服務,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助餐需求。(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並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明確期限的具體政策按其時限執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