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陽江市自然資源局依法公告通知陽江市頤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其在海陵試驗區閘坡鎮東小區21.2萬平方米土地交易中存在惡意串標、提供虛假材料等問題,要求該公司自收到通知起30個工作日內,前來辦理5個《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登出登記,逾期未辦理將依法登出。
原文如下:
關於登出不動產權利登記的通知
陽江市頤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根據公安、紀檢等相關部門的調查認定,你公司在海陵試驗區閘坡鎮東小區21.2萬平方米土地交易中存在惡意串標、提供虛假材料問題,違反了原《廣東省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79號)第五條:“下列土地使用權交易,必須在土地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公有經濟成分佔主導地位的公司、企業土地使用權轉讓(含以土地使用權為條件進行的合營合作建房)”和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交易公告由市、縣土地交易機構在土地交易場所、當地主要報刊和網際網路釋出”以及《廣東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轉讓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的,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核查轉讓的合法情況、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轉讓條件履行情況”等規定,該受讓土地行為依法應確認無效,原國土資源部門根據當事人無效的交易行為及所提供的虛假材料辦理的海陵試驗區閘坡鎮東小區21.2萬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登記結果與事實不符。故海陵試驗區閘坡鎮東小區 21.2萬平方米土地相關的5個《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6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9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8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7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5號]的登記因交易無效導致登記結果無效。現我局擬依職權登出你公司上述5個《國有土地使用證》。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不動產登記機構發現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應當通知當事人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更正登記。當事人逾期不辦理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公告15個工作日後,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錯誤登記之後已經辦理了涉及不動產權利處分的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的除外。”以及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前進行公告,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四)依職權登出登記…公告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入口網站以及不動產所在地等指定場所進行,公告期不少於15個工作日。公告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公告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及時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規定,請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持上述5個《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相關資料,前來我局辦理登出登記。
逾期來申請辦理的,在公告15個工作日後,我局將依職權登出你公司海陵島國用(2004)第056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9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8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7號、海陵島國用(2004)第055號等5個《國有土地使用證》。
特此通知。
陽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抄送:陽江市金島實業開發公司。
記者:黃昕吾
來源:陽江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