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建部門回應購房“取消公攤” 資料圖
由於購房後公攤面積的不透明,以及實際使用面積的模糊性,近日,多地官宣商品房將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後,“取消公攤”再度成為熱搜關鍵詞。
與此同時,對購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響也再度被討論,有購房者疑惑,“之前買的是不是多交錢了?”“物業費、採暖費會怎麼收?”
澎湃新聞為此採訪了多地住建部門,各地住建部門人士表示,該政策用意並非取消公攤,而是計價方式和宣傳口徑的變化,此舉意在讓購房者在購買房屋時能夠更清晰地瞭解所購居住空間的實際大小,有助於購房者分辨出商品房的價效比。對於“物業費”、“採暖費”、“稅費”等用房成本的討論,則仍需配套政策的支援。
買房多付了十幾萬?多地住建部門回應:“取消公攤”並非不計公攤
12月17日,張家口市住建局等4部門近日印發《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將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12月12日,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市住建局、市發改委釋出《關於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該市行政區域內商品房將實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
對大部分購房者而言,由於公攤面積無從測量、無從計算,因此,政策釋出後,“取消公攤”的呼聲再起。部分購房者將“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簡單等於取消公攤,並直言“買了房的怎麼辦,能退嗎”。
對此,張家口市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表示,“取消公攤”的意思是鼓勵房企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並非不計公攤成本,只是計價方式的變化,讓消費者消費得明明白白。
其實,早在衡陽和張家口之前,已有多地提出可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今年9月,湘潭市釋出《湘潭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18條措施,在最佳化住房銷售方式方面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廣東肇慶市則於今年5月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從2024年5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商品房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更早之前,合肥於去年7月召開全市房地產工作專題會議,也提出“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
從探索實施“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的城市來看,多地住建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並非直接取消公攤,更多的是計價方式和宣傳口徑的一個變化。
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表示,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對開發企業而言購房總價並沒有太大影響,只是宣傳口徑的變化。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後,購房者看得更直觀,得房率高的專案自然更受歡迎。
有地方住建局人士提及,政策釋出後一些購房者打電話問,按套內面積計價是不是說之前買的房子多交了十幾萬?其實是沒有的,還是會摺合住房的公攤成本,按套內面積計算的單價會比以建築面積計算的單價高。舉例來說,對購房者而言,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情況下,花1萬元買1平方米,就是你住的那一平方米,而按建築面積來算單價可能是8000元,只是計價方式的變化。
事實上,“取消公攤”並非取消業主共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而是在住房交易環節調整為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
麟評居住大資料研究院高階分析師關榮雪表示,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並不等於取消公攤。按套內面積計價是指在房屋銷售時,以房屋實際可使用的面積(即套內面積)為基準進行計價,而不包括公共部分(如樓道、電梯、裝置房等)的面積;而“取消公攤”則是指完全去除公共部分面積的概念,這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實現。
從衡陽釋出的政策就不難看出,公攤仍客觀存在。政策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應當公示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不動產測繪報告和下列分攤情況:(一)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位置、面積;(二)參與分攤共用建築面積的商品房的名稱、用途、位置、面積、分攤係數;(三)不分攤的共用部位。
同時,衡陽市住建局在今年8月釋出的政策解讀中提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商品房網籤合同時,應與購房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專有建築面積)計算商品房價款。購房者辦理的不動產權證書仍會體現房屋建築面積、專有建築面積、分攤建築面積三個資料。
物業費、稅費怎麼收?目前仍按建築面積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物業費、採暖費,稅費大多是按建築面積來計算,多地宣佈“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後,也有網友疑惑後續是否會換作以套內面積進行計算。
在業內看來,若未來物業費、採暖費等均依據套內面積計算,不僅能降低購房者的居住成本,還能激發其購房意願,有望助力房地產市場在連續多年成交量下滑的趨勢中企穩,甚至實現回升。
不過,從張家口、肇慶等出臺政策的城市來看,相關用房成本的調整尚未跟進。
以肇慶為例,在新規出臺後,肇慶城投·星悅四季專案採取按套內面積計價和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兩種方式。據樓盤工作人員介紹,兩種計算方式的單價有所不同,但總價是相同的。對於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問題,專案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仍按建築面積計算。
肇慶市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僅計價方式作出調整,其他收費仍按原政策執行。
張家口市住建局工作人員也坦言,物業、供熱、稅費等問題都需要多部門共同出臺政策才能實施調整,部分事權也不在地方,需要上級層面來制定。
另據房企內部人士介紹,該企業在衡陽的專案尚未在執行層面做出具體調整,“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政策尚未傳導至專案層面。
從房產交易稅費來看,陸騎麟指出,在稅費方面與面積掛鉤的主要是契稅和房產稅。若按套內面積計算,短期內契稅所受的影響最為直接且顯著。
房產稅方面,目前,上海、重慶等地試點房產稅政策與建築面積掛鉤,(上海的免徵點為家庭人均60平方米,重慶則針對180平米以上高檔住房徵稅)。長遠來看,若房產稅全面鋪開,則將受到更大的影響。
契稅方面,據今年11月12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澎湃新聞注意到,公告並未明確面積為建築面積還是套內面積。
公告內容截圖
有央企營銷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來看“按套內面積銷售”僅是計價口徑的問題,若後續有根本性的政策扭轉,則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來完善,包括對於過去的所有存量專案、在售專案如何解決聯動問題等,是比較複雜的。
在陸騎麟看來,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正逐漸成為未來的主流趨勢。不過,一旦政策廣泛實施,也將引發一系列新問題,如新老住宅面積計算標準的差異可能導致房屋買賣中稅費計算複雜化等。因此,政府在推動政策時,不僅要著眼於短期內刺激樓市回暖,還需制定配套措施,以全面應對並解決可能產生的後續問題。
“取消公攤”對買房會造成什麼影響?
“取消公攤”熱搜背後,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總監陸騎麟認為,當前公眾不滿的焦點在於購房後公攤面積的不透明,以及實際使用面積的模糊性,按套內面積進行計價將使購房者消費更加清晰透明。
在陸騎麟看來,好房子與公攤面積的概念其實並非相互排斥。從現狀來看,部分高階住宅專案由於配備了豪華的會所、氣派的入戶大堂及豐富的公共活動空間,這些設施雖計入公攤面積,卻並未妨礙它們成為品質住宅的代表。
業內認為,公攤面積一定程度上是客觀存在的。“以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也並非“取消公攤”。無論是以建築面積計算還是以套內使用面積計算,無非是購房單價有所不同。不過,將商品房改為按套內面積計價並非多此一舉,對於提高房屋面積透明度等方面有著積極意義。
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此前提到,政策檔案中在“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前有一句話:“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規範、最佳化和公開住房公攤面積計算方式,合理適度提高得房率”。以套內面積計價宣傳的形式,既可以對實打實得到的獨享面積計價情況進行自我考慮,也可以兼顧考慮公攤面積情況,以便分辨出商品房的價效比。
衡陽市住建局也指出,相較於按建築面積計價,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方式對購房者來說,能夠更直觀地瞭解實際購買的居住空間大小,即“得房率”,有利於購房者對房屋價值的判斷。
關榮雪指出,除上述所說的按套內面積計價有助於購房者更直觀地瞭解所購住房的實際價格,減少因資訊不對稱所引發的糾紛,提升市場透明度的影響外,長期來看,這一政策也有助於房地產市場更加公平合理地發展,使得購房者能更容易接受房屋的定價,可能帶動市場活躍度的提高。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進一步提到,現在購房者都相對理性,購房時對得房率指標的關注也較高,得房率低的房子競爭力相對較差,所以,開發商基本不會故意做大公攤面積、降低得房率。
業內認為,“取消公攤”的討論其實由來已久,大家普遍在討論其對於購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響。目前來看,以建築面積或是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對購房總價或沒有太大影響,但長遠而言,若物業、供熱、稅費等計價模式作出調整,則可進一步影響購房者的用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