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相互滲透和交融的學科,將會培養出更多複合型人才。
撰文丨顧瑩
近日,據《中國衛生雜誌》報道,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編修釋出《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簡介及其學位基本要求(試行版)》(下稱《基本要求》)。在“法學”一級學科之下,首次納入了“衛生健康法學”內容。
“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認為,“衛生健康法學”被納入一級學科之下,有利於推動國家衛生健康領域的法律研究和教育發展,以及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還會對醫療行業和法律領域的融合創新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據瞭解,《基本要求》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知識體系更新演化展開編寫,主要目的是為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學科專業管理、規範研究生培養、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制訂培養方案、開展學位授予等提供參考依據。
按照培養方案,這一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相互滲透和交融的學科,將會培養出更多“法律+衛健”的複合型人才。
學科屬性,此前有爭議
《基本要求》規定,衛生健康法學是以衛生健康法及其規律為研究物件的法學學科。其研究範圍包括:公共衛生服務的法律規範、醫療服務主體及醫療行為法律規範、藥品與醫療用品生產、運輸、使用等法律規範、醫療社會保險、健康保險、社會救助、互助保險法律規範以及其他衛生健康法律事務。其研究方向涵蓋公共衛生法學、醫事法學、藥事法學等。
國內衛生法專業主要在醫學和法學院校開展。在此次“衛生健康法學”納入“法學”一級學科前,多個高校已經在該領域開展了培養計劃。
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8月,北京中醫藥大學的“醫藥衛生法學”獲得目錄外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當時唯一開設該專業碩士點的醫科院校。
202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華東政法大學增設交叉學科“衛生健康法學”,華東政法大學成為了上海市首個獲批衛生健康法學專業學位碩士點高校。
不過,一位畢業於復旦大學的醫藥領域律師分享到,目前復旦大學法學院還未有新的培養計劃,短時間內應該不會像華東政法大學等傳統政法類學校一樣,劃分細分門類。
一直以來,關於衛生法學的學科屬性始終存在爭議,此前有觀點認為,衛生法學是醫學與法學交叉融合的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應當以獨立的二級學科面目出現;還有些人認為應當將衛生法學作為行政部門法的一個分支或歸於民商事部門法中。
根據某醫療器械企業法律顧問的觀察,目前將“衛生健康法學”納入法學一級學科之下,意味著衛生法學的學科屬性之爭蓋棺定論,正式將衛生法學認定為是醫學和法學交叉融合的一門新興交叉學科。
“衛生健康法學是較為邊緣的學科,目前的培養機制主要依賴於各高校自主設定的課程和培養計劃。例如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首都醫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都曾開設過衛生法學、衛生健康法學等相關課程,名稱並未統一。因此,課程設定和培養計劃比較分散,沒有統一的標準體系。除了高校,法律實務部門、行業機構也會提供相關培訓和進修機會。”張勇告訴“醫學界”,納入法學一級學科之下,會有助於推動該領域專業人才的培養,向更加規範化和系統化方向發展。
從冷門到步入“藍海”
《基本要求》規定的“衛生健康法學”內容涉及面將更廣,包含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藥械產業、醫院管理、健康保險等內容。
面對上述事務,仍然缺乏大量在醫療和法律方面專業性都很強的人才。“這類複合型人才缺口較大。‘衛生健康法學’學科的設定,可以幫助醫療機構建立完整的法律體制,從而提高醫療質量水平;公共衛生領域需要大量衛生健康管理人才參與法律法規的制定;健康保險領域、醫藥監管領域同樣需要他們,幫助規範醫藥市場的秩序。”所以,張勇認為學科的設定是為了培養更多專業的政策制定者,同時也是為了培養更多的市場化人才。
據瞭解,醫學院的衛生健康法相關課程,主要是為了讓學生了解我國衛生法律制度概況,知曉作為醫藥衛生工作者將來在實際工作中的權利、義務、執業規則,正確履行崗位職責,依法行醫,保護人體健康。
以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高階講師曹文妹老師所授課程為例,她主講的本科生課程有:衛生法學與衛生監督、衛生法、衛生法導論、衛生法學、公共衛生監督學。主講或參與的研究生課程有:衛生保健與法律、衛生法學、衛生監督學等。
未來,受過系統化和標準化培訓的“衛生健康法學”的畢業生,在專業知識方面彌補了現有的不足,在未來應聘中具備了專業優勢。
隨著國家對衛生健康領域的重視,相應政策的傾斜,在張勇看來,“法律+衛健”類複合型人才的未來發展前景會比較好。醫藥健康領域是一個涉及面較廣的行業,涉及法律糾紛會很多,對於這類人才是一片藍海,會有更多機會。“因為衛生健康領域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行業規範後,發展得更好,其實每個人都是受益者。”
來源:醫學界智庫
責編:汪 航
編輯:趙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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