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雍正眼裡,何為能臣,何為廉吏,何為名臣,為此雍正做出了明確的界定,雍正對自己用人方式並不隱瞞,並多次在上諭中表述自己的基本觀念:“治天下惟以用人為本,其餘皆枝葉事耳。”意思就是用人是第一位的,治國就是治官。既然用人是一等一的大事,雍正當然會在其中施展他的手腕。
雍正四年七月,雍正皇帝給全國督撫級別的封疆大吏發了一道上諭,對自己選人用人的標準做出了明確的指示,意思很明顯,就是說如果官員按照這個標準來當官的話,必然會受到他的重用,為此,雍正還點出他認為的四個能臣典範:田文鏡、楊文乾、李衛和諾敏。
其中田文鏡是監生出身 ,原隸籍漢軍鑲藍旗, 雍正五年,因功抬入漢軍正黃旗。康熙末年為內閣侍讀學士。雍正帝即位後,開始受到重用,雍正元年任山西布政使,第三年擢升河南巡撫。田文鏡最大功績就是大力推行雍正帝施政方式,因此被直隸總督李紱參劾。但依舊榮寵不衰,被雍正稱之為“模範疆吏”。雍正五年任為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
楊文乾也是監視生出身,漢軍正白旗人,康熙末年為山東東昌知府。因政績卓著被雍正認可,提升為道臺。
李衛不是乞丐出身,而是家中鉅富,因此在康熙末年讓李衛捐資員外郎,雍正登基後受到重用,先後任雲南鹽驛道、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
諾敏,此人和電視劇《雍正王朝》裡面的描寫完全不一樣,諾敏滿洲正黃旗人。一等忠達公圖海之子。護軍統領出身,雍正朝出任刑部尚書,後改禮部尚書。
這四人被雍正樹立為模範督撫,說他們“實心任事,整飭官民,不避嫌怨,遂不滿眾人之意”。意思是,這幾個督撫能幹事,肯幹事,敢於動真碰硬,幹得罪人的活兒,所以儘管在朝臣口碑不好,卻是皇帝心目中的好官典型。
既然提出了好官的界定,自然也有貪官,庸官的代表,雍正也提出了楊名時、查弼納、張楷和魏廷珍四位封疆大吏。
楊名時在康熙朝任雲南巡撫。雍正三年因軍功擢升雲貴總督兼兵部尚書,後轉任吏部尚書,仍以雲貴總督管巡撫事,但因題本誤載密諭獲罪,去總督職,仍署巡撫。後來被雲南新任布政使李衛以姑容下屬、溺職虧空之名彈劾後革職。
查弼納,滿洲正黃旗人,康熙末年為兵部侍郎,雍正四年任內務府總管兼鑲紅旗漢軍都統,擢兵部尚書。 因處事操切被降五級呼叫。
張楷漢軍正藍旗。康熙末年為安慶知府,雍正登基後擢任江蘇巡撫。在奉詔入覲時因處事不合聖意,遂被雍正下令革職鎖。
魏廷珍,康熙末年五年的探花郎,入職直南書房,擔任日講起居注官。雍正元年升任巡撫湖南。歷任安徽、湖北巡撫。雍正指責他“操守雖清而皆顧惜情面,將就求容悅於人,故內外之人皆稱譽者甚多”。意思就是兩面派。
實際上被雍正指責這四個官員的結局都不錯,查弼納在隨年羹堯遠征的激戰挫敵,戰死疆場,其餘三個人都是總督級別的高官。
實際上雍正批評誰,誰也不會當真,誇獎誰也沒人沾沾自喜。但時任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楊名時受不了了。他一直以聖人君子要求自己,皇帝居然把他當做庸才的代表,於是,他給雍正寫了個摺子,向皇帝申訴。結果,事情越發往嚴重的方向發展,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併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在雍正看來,封疆大吏最上者,操守既好又能實心任事、不避嫌怨;其次則操守平常之輩;最下亦最可痛恨者,乃是潔己邀譽的清官巧宦。雍正素來他向來對清官十分鄙薄。只要有人向他舉薦官員,但凡提到此人“為官清廉”之類的話,雍正基本都會質疑,倒不是懷疑此人清廉,而是因為能力有限所以只能以清廉作為“人設”,近一步來說就是好虛名。
雍正評價官員的方式很特別,就是說,跟名聲、口碑這些公議對著幹!口碑好的官員,能力估計不咋滴;口碑不好的官員,能力應該差不了。說白了就是一個官員官聲好就是和既得利益結合在一起,而那些官聲不好的往往觸犯各階層的利益,因此反而為輿論所不容。現在看來雍正的這個意識很奇葩,李衛就是典型。
而楊名時等人被雍正點名通報的時候,雍正就是那麼一說,其實並未發現他們存在什麼具體問題,只是本著他“反聽輿論”的思維作出判斷:大家都說你官做得好,那肯定是你沽名釣譽得來的好評。只是覺得楊名時名氣大,就隨手拿他舉個例子罷了。
而楊名時這一上書自辯反而讓雍正注意到他了,楊名時康熙三十年進入官場,在康熙末年當上雲南巡撫已經60歲了。雍正繼位後,還是很重視楊名時,雍正三年加兵部尚書,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雍正四年改任吏部尚書、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可見雍正待他不薄。
所以無論如何來說,65歲的楊名時上書雍正真的是自己找事,而在此之前,楊名時因無意洩漏了密摺密批,雍正停止了楊名時密摺奏事的權利。這麼大的事情,楊名時居然沒有主動認錯,這讓雍正對他不認錯的態度很不爽。
直到有人提醒之後,楊名時才主動認錯,雍正不僅未再怪罪楊名時,還給他升了官。雍正真的很夠意思了,所以雍正點了楊名時的名,楊名時向其他人一樣默不作聲的話,根本就沒有事了。因此楊名時上表自辯後。雍正氣炸了。
雍正對楊名時的厭惡之情由此而生。他訓斥楊名時說:“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在此舞唇舌、弄譏諷,徒自取輕於朕耳”!意思就是你聽聽就完了,合該楊名時倒黴,此事剛剛過去不久,他又犯了一次洩露密摺的錯誤。雍正斷定楊名時是故意的。
“密摺”關鍵在於它的機密性。楊名時無視國家的保密制度,一再洩露密摺。雍正這次下旨把楊名時罵了一個狗血淋頭,說他“怙惡不悛,大奸大詐,全無人臣之體,甚屬可惡”。我也認為雍正罵的對。
就在楊名時洩露密摺事情不過三個月,雍正讓鄂爾泰取代楊名時為雲貴總督,湖南布政使朱綱升任雲南巡撫,並罷黜楊名時職務,而且由雲南巡撫朱綱和刑部侍郎黃炳在昆明會審楊名時。經審查,楊名時真的是一個清官,最後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罪行,曾收原貪汙犯寧知府範溥的禮物——四批緞子,以及一對重十兩的金盃。
根據這一條,就可以將楊名時問成死罪——判處絞刑。而楊名時真是爺們,什麼罪責他都可以攬下來,但對於涉及他道德品質的罪名,他一概不認,死都不認。雍正最終讓楊名時先拿出三千兩銀子清結案件,但最後楊名時只湊出了兩百兩。就這樣楊名時一直“待罪”雲南,一直在湊銀子。
乾隆登基後,免去了楊名時一切罪行,奉詔入京後授禮部尚書兼國子監祭酒,入直南書房。乾隆二年楊名時病故,時年77歲,諡號文定,乾隆加贈太子太傅,入賢良祠。一場大案就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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