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海市人民政府出臺《北海市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居家社群養老服務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新建住宅小區規模大於500戶的,要配套建設居家社群養老服務設施,為居家社群養老幸福“加碼”。
根據《管理辦法》——
新建住宅小區規模大於1500戶的,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準配建,且單處養老服務設施建築面積不得少於300平方米;
新建住宅小區規模為500至1500戶的,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準集中配建,且單處養老服務設施建築面積不得少於100平方米;
新建住宅小區規模小於500戶的,不作硬性要求配建,按照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統籌考慮。
《管理辦法》指出,養老服務設施,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護理、文體娛樂、託養等服務的房屋、場地、設施等;新建住宅小區包括商品房住宅小區、拆遷安置小區、危舊房改造小區等及公租房、棚戶區改造專案等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明確,開發建設單位必須把居家社群養老服務設施納入新建住宅同步規劃,且應與建築物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提出了不少“硬槓槓”。如,居家社群養老服務設施應建於住宅小區內交通便利位置、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主要出入口儘量單獨設定,必須滿足消防、疏散及救護要求。主要功能設施一般建設在朝南、日照充足、通風良好的位置,並滿足有關規範規定的日照時數要求。與其他公共服務設施統籌規劃設定時,居家社群養老服務設施建議優先選擇建築的首層,不應設定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安排在建築其他樓層的應配套建設電梯等無障礙環境。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北海市常住人口185.32萬人,60歲以上老年人29.75萬人,佔比16.05%。
來源:北海日報 悅北海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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