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體2月5日報道,日本政府已開始考慮修改法律,對不繳納稅金或保險金的外國永住者,取消“永久居留者”資格。
此舉意在,隨著日本逐漸擴大接納外國勞動者,也將強化對未履行公共義務案件的應對,目的是“最佳化”永久居留權。
在日本,一旦有訊息傳出,往往意味著事情已經基本確定。也就是說,今後想要拿個永住就一勞永逸是不行了,如果不能持續為日本做出貢獻,比如繳納稅款等,那麼你的永久居留資格隨時可能被取消。
因為日本沒有綠卡,如果你想自由出入日本,不被簽證所縛,想幹什麼工作就幹什麼工作,只能換國籍或是申請日本永住。
然而一旦獲得了永住許可,則可以無期限生活在日本,而且在就業領域也沒有任何限制,在購房以及貸款方面還有很多利好政策。即享受和本國公民相同的權利和福利。
不過日本政府對永住申請的審查是非常嚴格的。根據日本《入境管理難民法》的規定,對申請永住的要求是需要有“良好品行”和“具備維持生計的資產”等。
日本政府制定了永住許可的基本準則,比如,原則上要在日本居住超過10年,沒有受到監禁或罰款,還要履行納稅和年金等公共義務等等。
此前也有過永住資格被取消的情況,多半是申請人以虛假內容或手段獲得許可、如申報虛假地址等情況。
有資料顯示,從2000年開始,日本永住在留資格者數量開始增加,截止到2023年6月已經達到了88萬多人,佔所有在日外國人總數的27%。
但其中有些在日外國人拿到永住後,沒多久就回到了自己的國家生活。這樣一來,他們既可以不用繼續給日本繳稅,又可以隨時出入日本。也有一些在日外國人在獲得永住後直接選擇不交稅了(因為不用再申請簽證,也不用再被審查了)。
不給日本繳稅,就意味著沒有財政收入。不少地方政府開始擔心在外國人劇增的情況下,未來政府財政負擔增加,呼籲日本政府應該對永住制度進行修改,強化永住者按時繳納稅和保險,否則應取消在留資格。
如果作為外國人享受著日本的福利而不繳稅或者偷稅漏稅,成為別國負擔後只能被遣送回原地,想來也是合理,就看什麼時候政策落地吧。
*本文來自公眾號霓虹大爺,轉載請聯絡原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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