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河南平頂山的李先生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稱,12月1日,他跟隨桂林山海旅行社的一個低價旅遊團到一購物點後,因導遊劉某稱“不購物就必須補差價”等,他與劉某發生衝突,面部被抓傷,右眼眼角膜損傷。事後他還遭到劉某等人圍堵辱罵。
就此糾紛,12月4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涉事旅行社。該旅行社相關負責人 稱,涉事導遊劉某已被停職協助調查,其他遊客由新導遊帶領繼續旅行,並未受到影響。對於被指強制購物,該負責人稱,“遊客拿不出導遊強迫購物的證據,有可能單方面誇大扭曲事實。”
李先生說,當時他被劉某辱罵,就先推搡了劉某一下,然後劉某還擊了,“互毆過程中對方如有受傷,我也願意按照司法鑑定報告賠償”。
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執法支隊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則回應澎湃新聞稱,事件正在調查中。
遊客稱在購物點與導遊衝突被打傷
“一個愛旅遊的朋友跟我說,有一個去桂林和湖南的旅遊團,現在還缺一個人。我想著最近也沒事,就一起去了。”2024年11月,李先生在朋友的推薦下報名了一個“韶山桂林陽朔6日遊”的低價團。
“因為是透過熟人報名,也沒有填什麼報名表,這方面手續確實有缺失,但是桂林當地的地接社是有我的資訊的。”他說。
宣傳海報顯示,李先生參加的旅遊專案為“VIP尊貴專場活動”,有“政府補貼和景區補貼”。海報連結的介紹顯示,“全程進4+2個購物店。市民超市、少數民族村等景區不算購物店,隨團參觀自願購買敬請配合導遊購物時間安排。”
李先生稱,11月30日,地接導遊劉某接待了旅遊團。“當時他說他是桂林當地的地接導遊,但未出示導遊證,也未告知遊客所屬旅行社。”
當晚,劉某帶領旅遊團遊覽了象山公園和日月雙塔,隨後遊客入住酒店休息。
12月1日,劉某帶旅遊團到瓦窯小鎮薩摩廚具店。李先生稱,劉某告知遊客因為是低價團,所以大概有4個左右的購物點,希望大家根據需要購買自己喜歡的商品。隨後的20分鐘內,旅遊團便在展廳內接受銷售人員的推銷。其間,他因為手機收到訊息低頭檢視,被劉某告知不能玩手機。於是他離開展廳去到走廊,又被劉某阻攔。
“她說如果不購物,就必須把低價旅遊團的差價補上。”李先生認為導遊沒有資格限制遊客使用手機,也無權要求補差價,於是要求劉某出示導遊證並告知所在旅行社,“她拒絕出示後就開始罵我,罵了好幾句我受不了了,就先推搡了她一下,打了她一拳,然後她就還擊了。過程中我面部多處被抓傷,右眼被導遊指甲戳傷。”
12月1日,桂林市公安局平山派出所民警將李先生和劉某帶到派出所做筆錄。李先生稱,他因右眼受傷,視力下降,遂先去醫院檢查。他提供的門診病歷顯示,醫院診斷為右眼角膜擦傷。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桂林醫院出具的門診病歷
當天下午,李先生前往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桂林醫院再次檢查,診斷結果為右眼角膜擦傷,右眼角膜上皮損傷,面部擦傷等。
12月2日,李先生再次前往平山派出所。他稱,派出所建議雙方和解,但他認為自己右眼受傷嚴重,不能確定後續會不會有更嚴重的影響,拒絕和解,於是派出所對雙方作出治安處罰。隨後,李先生申請司法鑑定,派出所委託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司法鑑定中心為李先生做鑑定。
司法鑑定委託書
線下調解未果,遊客稱遭導遊圍堵
受傷當天,李先生多次撥打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投訴電話。他說,工作人員表示必須要提供旅行社資訊,否則無法受理,但“劉某自始至終未提供過相關資訊”。
12月3日,李先生攜司法鑑定委託書到桂林市文旅局投訴中心線下投訴,工作人員確認涉事導遊所屬旅行社為桂林市山海旅行社。當天下午,桂林市文旅局主持李先生與山海旅行社調解。他說,其間,山海旅行社負責人承諾,“地接旅行社負責李先生現階段的治療費用。3個月後司法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後續治療費用與地接旅行社無關。”
對此,李先生表示先考慮一下,次日再予以答覆。
然而,在離開投訴中心的路上,李先生再次遇見涉事導遊劉某。“她帶著四個人站在路邊,因為我現在視力很差,所以一開始沒看見。”李先生稱,“她看見我以後,就開始叫‘就是他,就是他’,然後五個人就圍了過來,攔住我的去路,罵我還要準備動手。隨後我就報警了。”
涉事導遊已停職,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關於該事件的賠償問題,李先生稱,希望按照眼睛恢復情況和麵部是否留疤來決定,“互毆過程中對方如有受傷,我也願意按照司法鑑定報告賠償”。
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
12月4日,澎湃新聞致電山海旅行社。該旅行社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旅客情況未知,調解過後尚未聯絡。“旅行社已經在公安部門備案了,文旅局也在協調,劉某目前已被停職協助調查。”該相關負責人表示,“遊客拿不出導遊強迫購物的證據,有可能單方面誇大扭曲事實,希望大家不要聽信一面之詞。”
上述旅行社負責人稱,相關旅遊團已由新導遊接手,並繼續旅行,行程未受影響。
山海旅行社提供的影片顯示,李先生與導遊劉某先是發生口頭衝突,隨後雙方情緒激烈開始發生肢體衝突。澎湃新聞注意到,影片第4秒處李先生動手推搡劉某,第8秒處雙方開始互相毆打,11秒時購物店工作人員拉架,而後雙方再次動手。影片27秒時兩人被分開,繼續口頭爭吵,直至後來報警處理。
同日,澎湃新聞致電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綜合執法支隊投訴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相關事件正在核實調查當中,未有定論。而桂林市平山派出所工作人員則表示,相關事件處理程序不方便電話透露,需當面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