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390
“緊急求助!我兒子,18歲阿斯,用水果刀在爺爺身上連刺8刀……我怎麼處理?”
昨天(12月4日)下午,京津冀地區的一位爸爸緊急找到大米和小米創始人姜英爽,說自己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的18歲兒子小新(化名),用體重秤把81歲爺爺的鼻樑骨砸到粉碎性骨折,還用水果刀在爺爺身上連刺8刀,造成大出血、肋骨骨折。在他發來的照片中,爺爺渾身是血、昏迷不醒。現爺爺在家緩慢恢復,孩子取保候審。
受害者是父親,行兇者是兒子,把兒子送進監獄還是息事寧人?小新爸爸處於選擇的十字路口。
文丨漁漁
編輯丨Java
封面圖丨Pexels
據小新爸爸講述,1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新爸下班回家後,發現小新81歲的爺爺倒在血泊中,已經意識不清。新爸趕緊叫救護車並報警,經搶救,爺爺暫時脫離生命危險,目前正處於緩慢恢復中。
醫院的診斷報告顯示,爺爺鼻樑骨粉碎性骨折,右側第6前肋骨折,臉上、身上都縫了針。
爺爺清醒後向新爸講述了事情經過:當天爺爺午睡醒來,發現小新正準備出門,就問了一句:“怎麼不睡覺?你去哪兒?”小新頓時暴怒,拿起玻璃鋼體重秤砸向爺爺,並用水果刀連刺了爺爺8刀,爺爺當時就倒在了地上。
據爸爸描述,行兇後,小新逃走。事後小新稱,自己從小區邊騎了輛腳踏車去了新華書店。
第二天,警察將小新進行刑事拘留,但問詢後發現,小新的溝通表達和常人不同,警察建議新爸帶爺爺去做傷情鑑定,並給小新做精神方面的鑑定。
小新被拘留10天后於上週五回家,目前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據新爸回憶,小新3歲時不與人交往、不與同齡小孩玩耍,去北京大學第六醫院就診,當時未確診;後9歲在北京安定醫院被診斷為阿斯伯格綜合徵。
小新被發現發育遲緩後,父母離婚,自幼跟爺爺奶奶和爸爸一起生活。兩年前,小新考上高中,因學校要求住宿,爸爸擔心小新壓力太大,和同學無法相處,就沒再去學校讀書,一直在家。
這次把爺爺砍傷,已經不是小新第一次出現傷人行為。
2022年9月的一天,小新情緒爆發把爸爸刺傷。當時情況也很危險,新爸也報了警,但警察認為孩子是未成年,只是讓新爸帶回家好好教育。新爸覺得孩子沒有得到應有的教育和懲罰,“當時若有懲戒,哪怕刑拘,也好過現在的結果。”
時隔兩年,新爸曾帶小新再次求醫,北大六院的門診病歷顯示:“病情同前,小時總問問題。小學,初中陪讀。學習成績可,考上高中。前天因為問題想不清楚。自己打自己眼睛一拳。初中以前好動,不遵守秩序。遇到挫折愛哭。喜歡自言自語,重複問問題。激動時抖動雙手。初二、初三不明原因破壞物品。入睡困難。今年8月去超市想喝水,搶水,打保安。”
從拘留所出來後,小新跟爺爺認了錯,賠了不是,爺爺也表示會原諒小新。
大米和小米的編輯隨後對話了小新本人。
電話那頭的小新說話一字一頓,語速緩慢。他起初不願意講述傷害爺爺的事情,後坦言當時是一時衝動:“我打爺爺了,打爺爺打得很嚴重,我覺得對不起他。”
小新講述,他喜歡在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離家去新華書店,“我就像童話裡的小精靈,我也想象自己是19世紀的美國黑奴,想要逃出種植園”,案發當日,他又一次準備去新華書店,計劃留一張紙條,在爺爺醒來前悄悄離開,“爺爺醒了看到我,就給我一種被發現的不安感。感覺秘密被洩露了,我就很憤怒。爺爺壞了我的計劃,我就覺得不如意。”
小新還說,此前的9月和10月份他就被爺爺發現過兩次,這次是第三次,終於忍不了,才“發了大怒”。
在小新看來,爺爺平時對自己過度關心,“吃飯時會給我餵飯、洗澡時給我拿浴袍,對這樣的事我很反感,我不是三歲小孩了,我已經長大了,這種小事我自己來幹,別人誰也別操心。”
他說起去年爺爺住院時,自已一個人在家很孤單,但唯一的好處就是自由,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小新平時在家會自己看書、畫畫、上網玩遊戲、做手工,還會做家務,晚上幫爸爸拖地。
他畫的卡通漫畫的主角多是孫悟空、羅馬士兵還有自己起名為“靈貓”的小貓形象。每張畫上還附了原創的文字註解,形成一個連貫的故事。他的願望是自己的畫能夠出版。
小新還喜歡做手工,他會摺紙飛機、給娃娃縫衣服,他還用舊床單和針線給自己做了一條揹帶褲。
小新最喜歡的人是奶奶,他說自己小時候經常哭,都是奶奶安慰他。
小新記得,自己5歲時手指被卡在畫板裡,奶奶用肥皂水沾溼手指揉搓,才幫他把手指取出來。
可惜奶奶4年前已經去世。
現在新爸糾結的是,小新的行為已經嚴重危害到家人的生命安全,是否應該把孩子交給法律裁決,去做精神鑑定並依法審判。但又擔心,如果小新被判刑後,在監獄裡受其他壞人影響,情緒、行為會變得更糟糕;而如果小新被判緩刑,回家後變本加厲甚至報復家人又該怎麼辦?小新需不需要透過服藥來控制情緒?
對此姜英爽認為,應該按法律程式走,帶爺爺去做傷情鑑定,並給小新做精神鑑定,雖然孩子出現情緒問題情有可原,但發生了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事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
姜英爽隨後向中山三院兒童發育行為中心主任醫師鄒小兵教授求助,鄒教授馬上給予回應和具體建議:
阿斯人士發生這類情況,一種是衝動型,一種是蓄謀型。
蓄謀型是指阿斯人士在清醒狀態下,由於對某人某事懷有仇恨,而進行的攻擊性行為。這類行為,一般來說法律責任較大。
衝動型則是阿斯人士在脾氣爆發時,自己無法控制情況的發生,屬於精神失控。相對來說,法律責任輕一些。
根據新爸和小新描述的情況來看,小新的情況屬於衝動型的可能性大。小新沒去書店,就覺得“不圓滿”,是阿斯人士刻板和完美主義的表現。
鄒教授建議:按照警方的提議,給爺爺做傷情鑑定;給孩子做精神鑑定;按照法律流程處理。
鄒教授也提醒家長,多數阿斯單純、幼稚、善良、沒心機、執著,但長期反覆被激怒,也會出現情緒問題,父母對待阿斯孩子不要太嚴格,應當遵循“七不”原則,不打、不罵、不嘮叨、不欺騙、不威脅、不利誘、不對抗。
社會也應正確看待阿斯孩子的所作所為,這樣的情況僅屬個例。
阿斯男孩傷人
是否應和普通人一樣受處罰?
新爸接下來該怎麼做?
歡迎家長們在評論區探討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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