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國家衛健委官網訊息,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營養餵養評估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和規範性,提升兒童營養和健康狀況,降低貧血率、生長遲緩率,減少超重肥胖的發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近日印發《嬰幼兒營養餵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為科學餵養和評估提供依據。
指南明確,嬰幼兒營養餵養評估由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或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提供,有利於提高目標人群覆蓋率。服務內容包括健康教育、餵養行為評價、營養狀況評價和諮詢指導。
服務物件為轄區內常住的0~3歲嬰幼兒及其養育人。根據不同年齡段嬰幼兒營養餵養特點,結合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時間和頻次,在嬰幼兒滿1、3、6、8、12、18、24、30、36月齡時,共進行9次營養餵養評估。其中,滿6月齡前2次,分別在滿月和3月齡時;滿6月齡至滿24月齡5次,分別在6、8、12、18、24月齡時;24月齡至36月齡2次,分別在30、36月齡時。
針對餵養行為評價中發現的問題,給予養育人針對性諮詢指導。幫助養育人充分認識母乳餵養、輔食新增、合理膳食及飲食行為培養的重要性,瞭解自身在日常餵養中存在的問題,糾正錯誤餵養行為,建立正確餵養方式。對於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其他專業醫療機構。
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