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去世後個人存款一般是給到親屬,但有的人因為意外去世後家屬並不知道自已的資產情況,同時因為死後無法給銀行提供證明,銀行往往會拒絕提現。
身邊曾遇到這樣的事,幾年前,一個熟人在一次外出中因為交通意外身故,由於這個熟人50多歲,生前沒有立遺囑,也沒有交待自己的資產情況。後來家屬拿著他的身份證明去找銀行取現,但銀行要求出示家屬關係、遺產證書等證明。
但因為是意外去世,生前並沒有立下遺囑,家屬無法證明,遭到銀行拒絕。
這樣的事太多了,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自己的個人資產都不可能全部被家屬掌握,而一旦遇到意外情況,家屬因為掌握的資訊不足,最終很難實現遺產繼承。
不過,好訊息是,銀行取錢新規終於來了,全國已開始執行,以後死者的存款不再受銀行的氣。
今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釋出《關於最佳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其中提到:
賬戶限額統一提高至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不含未結利息)。農村中小銀行應當於2025年12月31日前落實該要求。
銀行業金融機構黃金積存產品以及代理銷售的國債、理財產品可以在到期或贖回後,按照18號文要求辦理提取,其本金和實際收益一併計入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賬戶限額。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應申請人要求,提供已故存款人死亡後以及死亡前6個月內的賬戶交易明細。已故存款人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喪葬費、撫卹金不計入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賬戶限額。
也就是說:1、以後5萬以內的遺產繼承,不用出示遺產證書了,直接出示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其它證明就行。大大減化了家屬獲得遺產的流程。
2、喪葬費、撫卹金不計入賬戶限額內,也就是說最終透過簡易程式可提取的遺產明顯超過5萬元。
3、在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國債等資產只要在5萬以內,也可以透過簡易程式繼承。
可見,新規出來後,對於多數人來說到銀行贖回家屬遺產時,不用再看銀行臉色了。但是對於少部分存款高於5萬的逝者來說,其親屬要拿回遺產時流程就要麻煩一些,可能需要去公證處作遺產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