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初二好,陶醫生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下圖是年初一晚上,我和陶妞去黃浦江邊健步走,正好遇到華燈初上的外灘,請大家欣賞。
說個正事,和健康有關,終於等來了官方回覆。
之前,陶醫生轉載過一篇文章《 》,並在11月2日透過國家信訪局平臺投訴了天津使用轉基因油未標識被立案調查事件。
幾乎是掐著《信訪工作條例》的60天辦理期限,天津市河西區市監局於今年1月13日出具了處理意見書,很簡單的回覆,總結為四個字:查無此事。
當時北京時間財經轉載天津日報的報導裡明示【天津市監部門發現肯德基多家門店在生產過程中使用轉基因油卻未向消費者明示,多個分局已對涉事門店立案調查……在巡查中發現肯德基使用轉基因油塗刷烤盤,防止食材燒烤時粘連】。
天津官方在信訪回覆意見書並未否定肯德基被市監部門巡查過,並未否定肯德基確實使用了轉基因油,並未否定肯德基使用轉基因油未向消費者明示,只是否定存在立案調查,這就很有意思了。
始作俑者天津日報,卻早就刪除了相關報道。
那麼,問題來了:
餐廳使用轉基因油加工食材,到底要不要明示呢?
不明示會有什麼後果呢?
其他這樣做的餐廳能像肯德基一樣躲過一劫麼?
答案是:被處罰的餐廳多了去,有的甚至被吊銷了營業執照,罰款很常見。
陶醫生和小夥伴在網上檢索到很多餐廳使用轉基因油被處罰的案例,從去年11月份開始,我透過國家信訪局平臺對這些處罰案例進行了投訴。
下面是我的投訴清單,按省的拼音排序,看看有沒有你所在的省?
並非這些餐廳懇求我幫他們伸冤,而是我認為轉基因技術對於中國非常重要,錯誤執法會阻礙這項技術的發展應用,會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後腿。
我的投訴依據簡單粗暴,就是兩條:
第一,法律邏輯。
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轉基因油確實需要標識,但使用轉基因油加工的食品,不算轉基因食品,並不屬於需要標識轉基因的食品清單,不必須強制標識。
第二,權威解釋。
2016年3月和2019年6月,農業部專家以及國家市監局網站分別澄清:不是所有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都叫“轉基因食品”,餐飲行業使用轉基因油無需標註。
第二條投訴依據是關鍵。
官方出面對轉基因食品的標識問題進行澄清解釋,這說明在實踐中確實存在對這個問題的理解不一致。國家市監局的解釋非常清楚,沒有任何歧義,就是轉基因油加工的食品無需標註。
按常理,各地市監局就應該知道國家市監局的這個解釋,不再對餐廳使用轉基因油未標識進行處罰。然而,絕大多數我投訴的處罰案,都發生在2019年6月之後,我只能認為國家市監局未將這個解釋通報全國,導致各地市監局仍然在錯誤地理解轉基因標識法規。
精彩的來了:投訴了那麼多,當然收到了不少回覆。你猜怎麼著?
目前為止,只有河南的那起轉基因標識錯誤宣傳案,官方回覆稱已經從網站上刪文,其他的處罰案全部都表示:適用法律正確,處罰沒毛病。沒見過這麼多不要臉的,今天就曬一些給大家看。
當然,先看應該表揚的河南案例。
再看兩個不要臉的案例。
案例1: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市監局,無視國家市監局的權威解釋,對於4起食堂/餐廳使用轉基因油未標識處罰案的定性是:
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程式合法,處罰適當,無撤銷的法定情形……
同時,還不服氣地訓我一頓,呵呵:
您作為案外人,與所述4起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無權就案件本身對本機關提出具體要求。任何行政機關處理行政案件都必須嚴格依法定程式進行,不可能因您個人的好惡,甚或是與案件無關的意圖恣意而為……
案例2: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市監局,同樣無視國家市監局的權威解釋,對於1起幼兒園食堂使用轉基因油未標識處罰案的定性是:
我局對該幼兒園餐廳使用轉基因大豆油未告知孩子家長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
這明顯是一個病句。之後,該市監局還繼續給自己臉上貼金:
自從轉基因食品出現後一直爭議不斷,既然法律規定要求公示,東昌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依法監管,這也是捍衛法律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體現。
東昌府區市監局所謂的“轉基因食品爭議不斷”,完全是民間傳說,和所謂手機訊號塔輻射損害健康是同一類性質的謠言。科學上對於轉基因食品和行動通訊輻射的安全性根本不存在爭議。
民間由於種種原因,黑轉基因安全性的聲音持續存在。農業農村部從2010年起就建立了【轉基因權威關注】專題網頁,上面有大量專家/院士闢謠轉基因不安全的權威科普。這些科普指出,任何明示或暗示轉基因食品不安全的言論,純屬造謠。
以【消費者關注/知情權】要求標識轉基因,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因為轉基因食品與傳統食品一樣安全,甚至更安全,有什麼理由需要特別的知情權呢?
雜交只是不太精確的轉基因,農藥才是毫無爭議的食品安全風險因素,為什麼不去保障消費者為對雜交和農藥的知情權呢?
如果為了照顧轉基因恐懼者的知情權,可以參考不吃豬肉者。不吃豬肉者,可以自行組織生產銷售專門的無豬肉食品,並標識為“無豬肉/No pork”。
拒絕轉基因者,也可以要求商家負責檢測排除轉基因成分並標識“非轉基因/No GMO”,由此帶來的成本由消費者和商家一起承擔。
政府可以提供轉基因檢測,並對標識欺詐行為進行監管。轉基因食品本身則無需強制標識,因為接受轉基因者根本關心這個問題。
東昌府區市監局還自詡“捍衛法律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實則證明自己三個不及格:
第一,科學素養不及格——認為轉基因安全性有爭議
第二,法律理解不及格——法律未規定對轉基因油加工食品強制標識
第三,政府公信不及格——故意忽略權威機構對轉基因標識的解釋
根據《信訪工作條例》,陶醫生可以在30日內向東昌府區人民政府或者聊城市市監局提出複查申請,我準備向前者提出信訪複查申請。
最後,陶醫生想問你:你買食品,關心其是否存在轉基因成分麼?
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