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作文的評價標準無非就是字數、審題、選材、結構、表達等幾個方面。在審題基本正確、字數足夠且思想積極的前提下,作文得分一般不會太差。
在完篇了情況下,作文得分低的原因一般有偏題、字跡潦草、內容失真、亂玩梗等等。
這篇作文《那一件事》只得了10分,主要是因為字跡太亂。標題中的四個字還不錯,開頭的“沙沙”兩個字很工整,後面的就越來越亂了,筆畫與筆畫之間都在打架,實在讓人難以辨認。仔細看了一下,文章好像寫的是“我”在寫作業,妹妹過來把“我”的作業給燒了,然後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的事情。孩子表達上問題不大,家長和老師可以多督促孩子練練字。小作者,慢慢來,一點一點進步,會寫好的。
來看一篇被閱卷老師稱為“胡編亂造登峰造極”的作文《那一次,我爽約了》。
故事情節還比較曲折,但也很離譜。文中寫道,“我”和小明約好一起出去玩,結果走到半路遇到了一個人,這個人手上拿著棍子好像要追趕我們,於是我們轉身就跑,“我跑在前面”,小明在後面,我看見前面有一堆木頭,就往後推了過去,然後就一路狂奔;結果第二天新聞上說有一個小孩被木頭壓死了;文章最後說,這件事“給我留下了一生的遺憾”。
為什麼說故事虛假呢?“我”是小孩,能推動的木頭應該也沒多粗,這根木頭是不太可能把跟“我”同齡的小明壓倒的。再說,“小明”這個名字編造的痕跡過於明顯了。文章得低分不冤。
下面這篇作文《遊黃山》是監考老師在考場拍下來的,它雖然還沒進入閱卷現場,但無疑是低分作文,還有可能得零分。
透過照片上露出的一點點如麥芒一樣的頭髮可知,小作者是個小男生。
作文開頭還挺像那麼回事的,“今天我和爸爸媽媽來到了黃山。黃山這裡有好多山峰”,交代了時間、地點、人物,要是後面寫“我”看到了哪些景緻、周圍人登山時的表現、“我”是怎麼登山的、“我”的心情如何等內容,文章應該還不錯。
但是,在作者寫下“好多”的時候,他就像打開了一個水龍頭,“水”嘩啦嘩啦地流了出來。“一座,兩座……十八座、十九座……七十一座、七十二座”,直到作文字數寫夠了,黃山的山峰終於給他數完了。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他中間還數錯了好幾個。
當時學生一邊寫一邊笑,還笑個不停,監考老師以為在作弊,走過去一看,原來他在玩梗。
這種現象就是玩梗。有的學生寫小狗,全文都是“汪汪汪”,有的學生寫小貓,就畫了幾百只貓。這也是一種偷懶的表現,因為這樣寫可以湊滿字數,還不用操心。這樣的孩子一般還是很聰明的,但聰明勁兒用錯了地方。
老師都希望學生寫作文時儘量認真點。因為作文得了低分,學生在學習上可能會更加沒有信心,甚至可能破罐子破摔,但其實他們原本可以做得很好。
先練練字吧。練字可以鍛鍊心性,對作文多得分也是有幫助的。高考時,很多語文高分考生都寫得一筆好字。
再就是把每次作文都當作一次鍛鍊的機會,在寫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不足,然後再去想辦法改進。你認真寫,就會發現自己有無窮的潛力,也許會開啟一個奇妙的世界。
大家覺得呢?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