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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做個不完美的父母》
“媽媽,哥哥拿我的玩具了!”
“媽媽,我沒有!妹妹亂說!”
“爸爸,姐姐不讓我用她的彩色筆,但是上次我有借她!”
“奶奶,他們的蛋糕比我大塊!”
如果家裡有一個以上的孩子,這樣子的對話非常常見。
我是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小時候要是和妹妹起衝突,得到的回覆總是:你是姐姐,應該讓妹妹。
是的,「姐姐讓妹妹」天經地義;一次哥哥搶我玩具,我逮到這個「哥哥讓妹妹」的大好機會,興奮地找大人告狀,沒想到,得到的回應居然是:你是女生,比較懂事,就讓一下男生吧!
我兩邊都吃不開,真是無言啊!年幼的我只覺得自己好倒黴,由於從小總是被要求忍讓,長大後的我遇到類似情形也常以自認倒黴收場。這種「以和為貴」的解決方式,我總覺得有問題……
但是大人這樣的處理方式很普遍:「家和萬事興」是固有觀念,「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是華人的處事模式;另外,父母在外為了生計奔波一天,回家後要是看到孩子爭吵不休,很少不動怒的。
所以遇到孩子爭執,父母不是叫比較好說話的那一方多讓讓之外,就是大動肝火,把所有的小孩子連坐法一起「教訓教訓,看你們以後還敢不敢」。有的父母很認真地當起包青天,希望能把如羅生門般謎樣的“兄弟鬩牆”事件釐清,但是哥說哥有理,妹說妹有理,弟弟也很有理,父母被搞得頭暈轉向,結果多半「誤判」。
被冤枉的孩子覺得爸媽就是偏心,僥倖開脫的孩子覺得父母其實也傻傻搞不懂狀況,下次還可以如法炮製、故施重技。一輪下來,全家都輸了。
二○○五年我在紐約的聯合國國際學校任教,開學一個月,隔壁班幼稚園的小朋友起衝突了,兩個小朋友為了一支鉛筆鬧得不可開交。我心想我的同事可能要花上一大堆時間排解此事,課也甭上了。
有著棕色捲髮及中南美洲人特有的橄欖膚色的Ms. E.來自瓜地馬拉,教學經驗豐富,也是兒子的幼稚園老師。那時她正在教室前給圍坐在地毯上的孩子唸書,看到兩個孩子吵了起來,笑咪咪地說:
親愛的瑪麗和湯姆,老師看到你們兩個對彼此有意見,意見不合很正常,老師很高興你們有機會可以學習處理爭執,現在請你們兩個到教室後面的“和平桌”,自己把事情談妥。
當時我還是個新老師,新奇地觀望這件事情的發展。兩個圓嘟嘟的五歲小孩蹦蹦跳跳到了教室後面,教室後面有一張鋪著紅格子桌布的小圓桌,桌上放置了一個小地球儀,象徵世界公民,地球儀旁邊還放著一隻紙鴿子,象徵和平。
對話開始了:
瑪麗:我的鉛筆斷了,這是我爸爸給我的生日禮物。 湯姆:我喜歡妳的鉛筆。 瑪麗:我的鉛筆斷了,我很難過。 湯姆:妳的鉛筆很漂亮,我們兩個都很喜歡,我只是想看看妳的鉛筆而已。 瑪麗:我們兩個人都同意我的鉛筆很酷,如果你想看我的鉛筆,請跟我說,用搶的,鉛筆斷了,我很傷心。 湯姆:對不起。 瑪麗:這次沒關係了,下次請跟我說。 湯姆:好的。 瑪麗:還有你的黏土玩具很好玩,下次可不可以借我玩一下?
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兩個人手牽手走回地毯區跟老師報告:“解決了!”,Ms.E笑咪咪回應:好的,歡迎你們回來上課!
我所預期的老師大動肝火、花長時間干預說教、或是處罰學生的畫面完全沒有出現。在短短的兩分鐘內,孩子學到:表達情緒、同理心、解決問題、道歉、接受道歉和溝通協商。小瑪麗甚至懂得為自己未來的利益堆籌碼!
之後我陸續修習了教室經營管理、兒童心理學和多門相關課程,更瞭解美國老師或是說美國社會對於處理爭執的看法和方法。美國人認為意見不同是人類社會中必然的現象,要做的是學習如何處理,而不是避免。
學校的做法更是把孩子的事留給孩子,老師除非在特殊情況下是不會介入的。當然,老師平常便會訓練孩子解決紛爭的能力和做法,所以當天我看到的情形就是美國老師平常訓練的成果。這件事情從三、五歲就可以開始。
看到Ms.E的例子,讓我對家中三個小鬼吵架的事情有了新的看法。
回家後,我把家中三歲、四歲、五歲的孩子叫來。
我笑咪咪說道:“你們聽好,以後你們吵架,媽媽是不會管的。”
三隻小生物盯著我看,裝可愛也裝傻。
我繼續:“你們要是意見不同,我會把你們請到房間,門關起來,吵完才能出來。”
六隻眼睛,黑白分明,眨巴眨巴。
我接著說,媽媽要教你們如何吵架。
第一:每個人輪流講自己的看法,在這階段除了說話的人可以發表想法,其他人只能聽,不能開口。 第二:說話時,要把自己的感覺說出來。 第三:開始協商。 第四:協商不只是解決當天的爭執,還必須商量以後遇到類似情況的解決之道。 第五:誰也不準讓誰,我們家就是要沒大沒小,我們也不愛吃梨,也不用“孔融讓梨”,所以,要是三個人沒有達成共識,架不算吵完,繼續吵。 第六:吵完後,一起來跟我會報結果。
接下來,我們一起練習了幾次,孩子雖小,但是做得有模有樣。
解決紛爭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傾聽他人和表達自己的情緒,這樣子才不會淪為沒有意義的攻防戰;每個人的意見、個性不同,我要孩子「誰也不用讓誰」。
比方說,小女兒個性溫和,我反而堅持她據理力爭,不用因「怕媽媽不高興我們吵架」而委屈自己;還有,吵架的最終目的是找出解決的方法。
一天,孩子果然吵架了,我很興奮,想檢收成果。
我把他們三個請到另一個房間裡,把門關上,讓他們自己「喬」事情。不用告狀,不用哭訴,媽媽聽不到也不想聽,趁你們吵架時,媽媽要泡壺熱茶,獨自享受下午茶時光,我心中默默期望他們「議事冗長」,這樣我還可以去泡個澡,順便敷敷面膜。
沒想到,不到幾分鐘,三個小人兒從房間蹦出來,跟我報告「吵架高峰會」結果:我們講好了,以後姐姐要借我跟哥哥的玩具得先跟我們說,但是不可以玩超過半小時,因為我們也想玩。
從此之後,孩子練就一身吵架本事,「吵架高峰會」會程越來越短,我連吃點心的時間都來不及他們便達成協議了事,速速出關後跟我搶餅乾吃。事實上,幾次之後,他們發現被關在房間吵架很無趣,遠遠不及出來玩玩具、吃布丁有意思。
另外,他們對彼此的「戰術」也越來越嫻熟,三兩下就能抓出彼此的「破綻」,對於彼此的底線也有默契。就這樣,他們從小到大真正開過「吵架高峰會」次數寥寥可數,三個人至今感情非常好,我準備多年的“河東獅吼”也一直派不上用場。
其實孩子之間出現爭吵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而這也是他們學習解決紛爭、與人溝通協調的最佳時機。父母介入,等於是剝奪了孩子的學習機會。
孩子有自己解決事情的方式,大人介入只會越弄越糟,況且由父母處理孩子的告狀,就像打地鼠一樣,沒完沒了,到最後累的還是家長,何必呢?讓孩子學習怎麼吵架,父母絕對會輕鬆得多,有時候我還會想,這三個小子怎麼不多吵一會,媽媽的面膜還沒幹哩!
給父母的小分享:
1.、教孩子要「沒大沒小」,不用「孔融讓梨」。 2、不要怕孩子吵架,要教孩子吵架。 3、孩子吵架能培養談判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父母不要剝奪孩子學習這些重要能力的好機會。 4、孩子吵架時,父母眼不見為淨,不要當裁判,離開現場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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