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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前幾天看到一個男生很苦惱,他不知道還要不要和女友結婚。
他與女友相戀三年,今年在做結婚的打算。
男子買了房車,雙方父母也都見過面,接下來要開始談結婚相關條件的細節。
男子很早就開始學著去賺錢,大學期間在學校裡開小賣部,後來又做起球鞋的生意,畢業時攢了8萬的存款。
畢業後找到的工作都不滿意,經過斟酌他索性自己做生意,接觸各行各業,做過勞務、二手車,後面花了三千元的學費學做小吃,在大學城附近開了一家小吃店。
他找父母借了5萬,總共投資10萬開了這家小吃店。
如今開了有兩年,生意越來越好,一個月穩定下來除去人工水電等各種成本,淨利潤可以達到平均1.5萬左右。
他也正是靠著這家店,外加父母給的10萬元首付了一套房。
這也是他畢業後摸爬滾打,經歷了很多後才有的讓自己算是穩定下來的店。
女友與他在賣二手車的時候相識,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生意沒談成,戀愛談成了。”
02
女友大學畢業後沒有工作,現在在他的店裡幫忙,在當地平均工資三千左右,他每個月給女友四千元的工資。
兩人見父母后,女友的父母表示彩禮就看男方家給多少,男子一家經過深思熟慮決定給10萬。
女友在店裡很勤快,幹活利索,她家裡條件不好,男子父母都看在眼裡,所以也不要女友家的嫁妝。
本來女友的父母已經接受了10萬彩禮不給嫁妝的決定,但就前幾天女友突然問他,如果她家不要彩禮,還倒給男子10萬的嫁妝,男子是否同意將現在這個一個月能賺一萬五的店轉給她弟弟。
這個店是他的心血,他無法接受。女友勸他,說他比弟弟聰明能幹,即使沒有這個店,到別的地方再開一個也能一樣賺錢,更何況他們還給了10萬元。
但是他深知開店的不容易,一家店能做起來需要很多因素,而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有現在這家一樣的收入。
這家店能做起來,除了位置好,更不能離開他的精心經營,可以說就像他的孩子一樣,他覺得女友弟弟不靠譜,給他不一定可以維持現狀。
女友的弟弟學習成績一般,高考考不上大學直接出社會,也一直都沒有好的工作,目前在一家餐廳做廚師學徒,一個月1500的工資。
女友家裡很著急,覺得弟弟如果再繼續這樣渾渾噩噩下去會結不了婚,畢竟沒人會看上一個高中學歷沒車沒房,工資一千多,長相還一般的男人。
男子不忍心把這家店轉給弟弟,覺得會被他糟蹋。
同時他也做出退步,提議讓女友的弟弟到店裡來上班,並在店裡學習半年,一個月給3000元的工資,半年後再去別的位置開一家,但是女友家裡不同意。
他很無奈,不知道這個婚還有必要結嗎?
03
無一例外,大家勸他慎重考慮,畢竟有這一次,就還會有第二次。
女友的行為,就是所謂的“扶弟魔”,說到底這家店跟彩禮的性質一樣,到頭來都是給弟弟的。
她所爭取的東西,都是給弟弟帶來保障,而完全跟她沒有關係。
實際上她可能早已被父母成功“洗腦”,覺得自己就應該做出這樣的選擇,就該為弟弟考慮。
這樣的她註定被原生家庭吸血,當再聯結上另一個人,那麼那個人也將成為另一個血包,被她家人所侵蝕。
最近很火的《小巷人家》裡也有一對很典型的夫妻莊超英和黃玲。
莊超英是家裡的老大,父母理所當然地讓他為弟弟一家做貢獻。
沒結婚之前每個月工資全給家裡,結了婚,在那個勉強維持自家生活的年代,每個月依然要接濟父母兄弟,甚至還想拿黃玲的工資給他們。
一次他母親腳受傷,沒人照顧,母親想讓孫女筱婷過來照顧她,方便她晚上起夜吐痰,美名其曰:“小孩子覺輕。”
但筱婷白天要上課,晚上再照顧奶奶就會完全沒精神,黃玲心疼女兒,無奈只能將婆婆接到家裡來照顧。
在莊超英父母眼裡,老大一家就是小兒子一家的血包,出錢出力都是應該的。
只要稍不順他們的意,就罵他們沒良心,罵莊超英“翅膀硬了”。
而莊超英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也理所當然的覺得自己應該為父母照顧弟弟一家,不僅自己被打秋風,還要連累妻子和子女。
某次黃玲忍無可忍,帶著兩個孩子回了孃家。
隔壁的林武峰和宋瑩夫婦出來做和事佬,林武峰替黃玲說話,說她賢惠能幹又能吃苦。
莊超英卻茫然地說:“他們母子沒吃苦啊。我和弟弟妹妹小時候才苦呢!”
林武峰一語中的:
“莊老師,我們小時候誰家不是這樣的?
一代管一代,你管你兄弟姐妹可以,但不要讓孩子也跟著犧牲。
你吃過苦,就別讓自己的孩子再吃苦。”
是啊,或許你可以為某些人無私奉獻,但卻不能連累愛你的人。
04
要知道,結婚是兩個思想獨立的成年人組成一個家庭,而不是八字還沒一撇,你的原生家庭就開始吸你未來伴侶的血。
沒人願意平白無故被別人吸血。
沒有界限的付出不會獲得感恩戴德,只會換來得寸進尺。
同時也應該明白,每個人的人生都應該由自己負責,你的人生始終是自己的,你不該因為誰犧牲自我,也不可能永遠為某個人保駕護航。
自愛者方能愛人,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