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葉斯茗 實習生黎夢詩 日前,廣州市政府官網公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提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目標:“十四五”期間,廣州持續深化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建設,不斷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普惠供給體系、管理指導體系、隊伍建設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
到2025年60%社群設有社群托育點
根據《通知》提出的建設目標,2024年,建設1個市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11個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每區至少1個)。全市70%街(鎮)建有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各街(鎮)40%的社群(村)設有社群托育點。至少新增55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每區至少5個)。全市各類幼兒園開設託班700個以上。全市託位總量達到10萬個,千人口託位數力爭達到5.0個。
2025年,全市100%街(鎮)建有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各街(鎮)60%的社群(村)設有社群托育點。至少新增110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每區至少10個)。全市各類幼兒園開設託班1000個以上。全市託位總量達到12萬個,千人口託位數力爭達到5.8個,其中普惠託位佔比不少於30%。
鼓勵幼兒園開設託班,支援用人單位開辦普惠托育
為保障建設目標的實施,《通知》也提出了具體的任務措施。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方面,《通知》明確廣州將建設市、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綜合考慮區域發展特點,結合轄區嬰幼兒家庭需求,因地制宜、科學佈局、最佳化配置資源,透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建成具有帶動效應、可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性、綜合性的市、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承擔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從業人員培訓及協助開展托育機構督導等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設定相應的託位,為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到2025年,基本建成“1+11+N”(1個市級、11個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帶動服務N個托育機構)托育綜合服務網路。
鼓勵幼兒園開設託班,在滿足3至6歲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託班或擴大託班規模,鼓勵新建幼兒園根據實際統籌考慮設定託班,已規劃與託兒所合設的幼兒園應開設託班,鼓勵有條件的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託班,招收2至3歲幼兒。完善幼兒園託班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幼兒園開設託班業務指導。透過教育部門審批許可的幼兒園託班,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參照享受嬰幼兒照護相關補貼及收費政策。到2025年,各類幼兒園開設託班託位達到2萬個以上。
在發展社群普惠托育服務方面,《通知》指出,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落實每個社群生活圈配置一處0至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支援整合婦女兒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羊城家政服務站、頤康服務站、向日葵親子小屋等公共服務資源,探索增設社群普惠托育點(100—300平方米可為一個點),既可單獨設定場地,也可嵌入社群綜合設施、大型小區物業管理設施、居委活動中心等綜合設定。
《通知》還提到,支援用人單位開辦普惠托育。加強政府部門、群團組織和社會力量的工作協同,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立醫療機構、產業園區和社會組織單獨或聯合舉辦全日託、半日託的托育機構,利用自有資金和場所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社會開放。到2025年,全市至少新增110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新增6600個託位。
探索制定普惠托育機構認定標準
在完善支援嬰幼兒照護髮展措施方面,《通知》明確,在進一步完善普惠托育價格體系。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支援街(鎮)、用人單位及社會力量辦的托育機構提供普惠托育服務,培育市、區級普惠托育機構。探索制定普惠托育機構認定標準,按照經濟發展水平和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情況動態調整。加強對托育機構普惠收費的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在供水、供電、供氣企業獨立開戶的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管道燃氣按照居民收費標準執行。
此外,《通知》還提到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設定嬰幼兒托育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並支援托育機構與職業院校開展合作,定向委託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人才,多渠道培養充實人才隊伍。同時,組建全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專家庫、現場示範教學機構庫,指導從業人員做好嬰幼兒照護工作。紮實開展保育員、育嬰員、嬰幼兒發展引導員等職業技能等級培訓和認定,持續發展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新增托育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及在崗保育人員技能提升培訓。到2025年,實現托育機構負責人100%持證上崗,托育從業人員每年參加不少於1次技能提升培訓,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政府部門將建立健全登記備案、資訊公示、質量評估制度,加快市托育智慧化管理平臺建設,最佳化辦事流程,透過“網際網路+嬰幼兒智慧化管理”模式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互動,其“廣州托育地圖”功能將引導有需要的家庭就近選擇符合標準規範的托育機構,為托育機構登記備案等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