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某網刷到一個帖子,有一位媽媽諮詢:帶倆娃在新加坡陪讀,丈夫不願意承擔高額費用,媽媽選擇離婚帶倆娃繼續陪讀。這個決定是否正確?
網友們的意見也挺犀利的。
“為了孩子的教育,把家搞散,這真能教育好孩子嗎?”
“教育應該量力而行,雞娃雞到家庭破裂,真是魔怔了。”
一段婚姻走向破裂,肯定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因素。
但在當今時代,夫妻之間的教育分歧,越來越成為影響婚姻穩定的隱患。
早在幾年前,我在《婚姻關係的七道考題》這本里,就專門介紹過這類現象。
究竟該如何應對夫妻之間的教育分歧?我將書裡的部分觀念分享給大家。
當你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發現隊友經常“不配合”,甚至“對著幹”,你的心情是怎樣的呢?
絕大多數人,會對伴侶產生深痛的埋怨,感覺自己遇到了“豬隊友”。
其實,在現實中,絕大部分父母都是愛孩子的,只是愛的方式不盡相同。就好比有些人喜歡吃甜,有些人喜歡吃辣,大部分問題只是差異問題,不是對錯問題。
當然,不排除有極少數三觀不正、不負責任的“隊友”存在,這種情況下,首先要反思的還是自己:“為什麼會跟這樣一個人去生孩子?”
在我的家長課堂裡,我們接觸到的更多的還是這樣一種情況:夫妻雙方都是愛孩子的,只是教育觀念存在差異。
當一位媽媽跟我們闡述自己對孩子的付出和努力時,我們是感動和認可的;
而當孩子爸爸也有機會跟我們講述他的觀念和想法時,我們發現,爸爸的邏輯也合情合理。
每個人都習慣於用自己的視角,按照自己的邏輯去看待一件事。所謂換位思考,其實很少有人能完全做到。
放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有人希望孩子功成名就,有人希望孩子平凡普通;媽媽希望孩子追求卓越,爸爸希望孩子盡力就好……不能說哪種觀念一定就錯。
抬頭看看這個大千世界,花鳥蟲魚、飛禽走獸,芸芸眾生,每種生物都有他自己的生存方式,每一種生存方式也都具備一定的合理性。
如果非得找一找教育“對錯”的標準,第一就是看是否能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第二要看是否符合孩子自身的特質,並且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
如果父母的教育破壞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是錯誤;如果孩子是一條喜歡游泳的魚兒,父母逼著他去爬樹,這也是錯誤。
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教育觀念產生差異的原因是什麼呢?
跟其它任何婚姻裡的分歧一樣,主要源自以下幾個方面:夫妻二人三觀存在差異,性情存在差異,以及因為男女性別不同、父母角色不同而造成的差異。
我們曾經接觸過一對夫妻,妻子在一家企業擔任高管,丈夫是一名中醫。妻子性格積極上進,丈夫性格淡泊恬靜。
戀愛階段,倆人是正負兩極,正好互相吸引,結婚之後,倆人卻因為處事風格不同,矛盾重重。有了孩子以後,衝突爆發得更加頻繁。
妻子經歷過求學和職場的殘酷競爭,一路過關斬將才獲得現在的成就,所以也非常希望能提升孩子的競爭力,培養孩子的十八般武藝。而丈夫卻認為孩子還小,順其自然就好。
妻子想用心培養孩子,偏偏工作繁忙,沒有時間,所以想讓丈夫替自己完成培養任務。
她為孩子制定了一套非常緊張高效的作息表,要求丈夫監督孩子每天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去行動。丈夫當然不願意配合,他心裡的想法是:你自己決定的事情,你自己做就好了,反正我做不到。
排除原則性對錯問題,如果只是育兒理念的差異,有兩條應對之道:
夫妻雙方在彼此尊重、理解的氣氛下,理性溝通,達成一個雙方都認同的折中性方案。
這個折中方案,通常需要夫妻雙方各退一步,比如淡泊的一方,需要稍微積極一點;激進的一方,需要稍微平和一點。
前面講到的中醫爸爸和高管媽媽,在討論孩子的成長時,可以做規劃、派任務。但規劃方案最好吸取夫妻雙方的意見,別太懶散,也別太激進;孩子每天的任務安排,也做到有張有弛,這樣更容易實施。
如果夫妻雙方在某些方面的分歧始終達不成共識,就秉著:“誰決定,誰負責”的原則。先按某一方的計劃實施,再觀察孩子的成長情況。
再分享一下我自己的經歷。
我家大寶上幼兒園的階段,我想讓孩子學鋼琴,川爸就堅決反對。因為川爸是個理工直男,對音樂藝術無感,同時又覺得學樂器勞心費神。
而我,可能是出於自己基因裡對音樂的熱愛(孩子外公也熱愛音樂),以及自己一些童年成長的遺憾,所以很希望孩子能學鋼琴。
夫妻倆一起討論很多次,最終川爸的態度從“堅決反對”轉為“不支援”,我則提出了:“我決定、我負責”的原則,讓川爸不用操心。
此後,在大寶數年的鋼琴學習和練習過程中,所有相關事務都由我承擔,從未要求爸爸陪練過一次鋼琴。
在孩子學了一段時間後,有一天,出差回家的川爸聽到兒子彈出的旋律,忽然有了點“感覺”,誇獎兒子說“彈得還挺好聽”。從此,川爸就漸漸轉為支援了。
等二寶到了四五歲的年齡,川爸就主動說:“讓咱們閨女也學彈鋼琴吧。”
所以,當夫妻雙方針對某些事情爭論不出結果時,只能靠時間、靠事實來說話了。
在我們做諮詢的過程中,經常看到的劇情是:夫妻雙方(簡稱A和B)中的A方,堅持要讓孩子上某個培訓班,但理由也不夠充分,所以沒能說服B來支援。
夫妻倆爭論幾次,不歡而散,A就衝動地給孩子報了班,交了學費,然後孩子正式開始學習之後,A自己經常也沒時間陪伴和鼓勵,孩子學得效果也不好,家裡經常雞飛狗跳。
這時候B就進行類似於“我早就說過…”的嘲諷和打擊。而A就會把氣撒在B身上,覺得就是因為B不支援,才導致學習成效不好。
我們經常會遇到夫妻倆因為孩子的興趣班問題,分歧重重,最後導致夫妻關係出問題。
所以,在婚姻中,我們一定要記住一個原則:只做自己可以承擔的決定。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事,一定要夫妻雙方達成共識以後再做決定。
如果暫時達不成共識(彼此說服不了對方),可能就是理由不充分,或者暫時條件不具備,時機不成熟。再等等也不遲。
如果一個人總想按自己的意願來行事,必須具備強大的意志力和處事能力,為自己的決定承擔到底。
千萬不要出現“我炒糊的飯菜你來吃”的現象,這會極大地破壞夫妻關係。
注:以上部分文字和案例摘自《婚姻關係的七道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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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華川(川媽),一位心理諮詢師和家庭教育工作者。諮詢問題請加個人微信,Chuanma04.(已新增川媽微信的家長請不要重複新增)
作者簡介
華川(川媽),著有《溫和而堅定地養兒育女—二胎媽媽正面管教踐行記》,《遊戲,破解教育難題的金鑰匙》,《婚姻關係的七道考題》。噹噹網、淘寶網等平臺均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