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被證監會立案後,(601012)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李春安涉嫌洩露內幕資訊的事項有了新進展。2024年1月29日晚間隆基綠能公告,李春安於當日收到遼寧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其處以50萬元罰款。
與此同時,在光伏市場“寒冬”下,行業上市公司陸續披露業績下行預告,光伏板塊股價也遭遇重創。為積極“護盤”,29日晚間隆基綠能披露了董事長擬於次日實施首次增持的訊息。
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擬被處罰
根據披露的涉嫌違法事實,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石金科技”)董事長李某紅於2019年8月向大連連城數控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連城數控”)董事長李春安介紹石金科技公司,並詢問連城數控投資石金科技的意向,李春安當時沒有明確意見。2020年6月2日,李某紅再次向李春安傳送擬合作方案,雙方就連城數控擬參與石金科技定向增發股票事宜初步形成動議,隨後李春安將與李某紅的相關聊天記錄轉發給趙某平。趙某平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交易了“石金科技”。
遼寧證監局認為,石金科技定增發行股票事項屬於《證券法》規定的重大事項,公開前,屬於《證券法》規定的內幕資訊。內幕資訊形成時間不晚於2020年6月2日,公開於石金科技披露定向增發股票事宜的公告日,即2020年10月29日。
李春安作為石金科技定增發行物件連城數控的董事長,按照相關規定,屬於內幕資訊知情人,在內幕資訊公開前,將內幕資訊洩露給趙某平,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證券法》規定,構成洩露內幕資訊行為。
公告稱,就遼寧證監局擬對李春安實施的處罰決定,李春安享有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李春安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遼寧證監局複核成立的,遼寧證監局將予以採納。如果李春安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遼寧證監局將按照上述事實、理由和依據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
隆基綠能則稱,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被處罰主體僅為李春安個人,被處罰事項涉及的內幕交易標的並非上市公司股票,且不涉及公司的相關事項。此外,李春安未在公司擔任包括董事在內的任何職務,不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上述行政處罰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規範運作及財務狀況產生影響。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春安持有隆基綠能1.6億股,佔公司股本總額的2.11%。李春安非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大股東,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李振國和李喜燕的一致行動人。上述行政處罰事項不會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產生影響。
董事長將實施首次增持
2023年10月隆基綠能公告,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和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為維護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董事長鍾寶申計劃自2023年10 月31日起12個月內透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繫統允許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不低於1億元,不超過1.5億元。
1月29日晚間該公司披露,於當日接到鍾寶申通知,其擬於2024年1月30日實施首次增持,後續將根據以上增持計劃內容持續實施增持。
就在29日,A股光伏板塊個股出現大幅跳水,Wind光伏指數下滑達5.8%。
個股中,TCL中環、晶澳科技、愛旭股份、嘉寓股份、德業股份、歐晶科技等十餘股均在當日錄得跌停,而晶科能源、錦浪科技、金剛光伏、帝科股份等個股當日跌幅也超過了10%。而在29日,隆基綠能收於20.4元/股,跌幅7.1%。
對比2023年初,隆基綠能近一年股價已實現腰斬,目前公司市值為1546億元。雖然尚未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但從同業企業表現來看,過去一年隆基綠能的利潤情況也或不樂觀。
作為矽片大廠,TCL中環近日就披露,預計2023年淨利潤為42億元至48億元,同比下降29.6%至38.4%;扣非淨利潤為31億元至36億元,同比下降44.47%至52.18%。
隆基綠能在近日披露的公告中表示,從2023年第四季度到現在,光伏產業鏈的價格已經降至非常不理性的位置,基於這樣的價格水平,光伏企業很難實現盈利,不利於光伏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第一季度是市場需求淡季,第二季度全球市場需求開始逐漸放量,預計將會對產業鏈價格形成支撐,推動產業鏈價格的修正。
但是隆基綠能也稱,今年市場供給過剩的壓力較大,如果產業鏈價格持續低位執行,那麼財務狀況脆弱、技術不先進的企業可能會被迫停產減產或者退出,屆時行業實際供需不斷趨於平衡,產業鏈價格或將回歸理性。
責編:彭勃
校對: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