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絲朋友看了我寫的《為什麼說行情逃頂沒有多大用處?》後提問:孟老師您好,冒昧請教——您在本文中提到“直到2015年那次逃頂成功後的盈利卻沒有一直持股不動賺得多”,但您又在2021年初曾經半倉,當時是認為漲多了需要丟擲部分?這一操作貌似和本文所講的矛盾?有點不太理解了謝謝。
下面是我的回答:
股神巴菲特經常說“最喜歡的持有期限是永遠”。但是實際上他很多股票持有時間只有二、三年甚至還有半年持股時間的。他手裡持有時間幾十年以上不動的股票並不多。以比亞迪股票為例,他持有了十多年,他一直對比亞迪公司讚譽有加,但現在他也拋售了一半以上的倉位。
這讓我們感覺他的言行似乎並不一致。我們之所以有這種感覺是因為我只是從單一角度來思考他的投資。實際上,在投資實踐中他對一隻股票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很多的股票都是綜合多種因素、多個角度最後進行的買賣決策。並不是只要公司是好公司就永遠不動,傻傻持有。
我們在股票投資前一定不要忘記價值投資的估值原則。即只持有估值較低的或合理的股票。
有些公司雖然是好公司,但是在當時市場環境下估值過高,出現了較大的估值泡沫,這時大機率股價會回落,最終會迴歸合理的估值。這時即便我們是長線價值投資者,我們最好也應當進行減倉。
在2021年初的時候我認為行情大機率進入頂部,特別是以各種“茅”為代表的很多白馬藍籌股的估值過高,出現了泡沫行情。在這種情況下,我減倉一部分估值過高的股票是符合價值投資估值原則的。
我後悔自己2015年時的逃頂,是因為我當時完全不分青紅皂白地全面清倉,裡面有的股票估值並不高也被無腦清倉了。比如其中的貴州茅臺估值並不高,就被我全面地清空了。我在這次逃頂當中是以行情差價為拋售原則,並不是以估值為最高原則。
如果以估值為原則,有的股票估值並沒有出現泡沫,在2015年就應當堅定持有,比如茅臺等估值並不高的股票。在2015年我的正確操作應當是減倉一部分估值過高的股票,留下一部分估值合理甚至低估的股票,而不是全面清倉逃頂。所以,我才說2015年的逃頂還不如一直持有不動。
我在文章《為什麼說行情逃頂沒有多大用處?》裡面說“持有一籃子優秀公司股票長期不動才是實現財富自由的唯一大道。”是指當我們普通投資者看不清優秀公司的股票估值是否出現泡沫時,我們應當傻傻地持有一籃子優秀公司的股票長期不動。儘管我們可能會坐了行情的過山車,但是最後的結果也比自作聰明地在行情中高拋低吸強得多。
當然,如果我們有能力看清優秀公司的股票是否出現了估值泡沫。出現了估值泡沫的優秀公司的股票我們最好還是要減倉甚至清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