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徐詩瑜)據廣東省醫保局訊息,11月1日起,《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施行,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保健藥品等八類藥品不納入《廣東醫保藥品目錄》。
這是繼國家醫保局2020年釋出《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以來,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的一次地方性跟進,也對強調不納入醫保目錄的“八類藥品”進行了明確落地。
“八類藥品清除出醫保目錄能夠看出醫保局‘把醫保資金用在刀刃上’的決心,也能夠預示未來醫保支付的方向是把醫保資金用在最有效的藥品上、把有限的資金集中於基本醫療需求。”11月3日,中國投資發展促進會大健康專委會副主任解奕炯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此次明確的“八類藥品”為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保健藥品;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脫髮、減肥、美容、戒菸、戒酒等作用的藥品;因被納入診療專案等原因,無法單獨收費的藥品;酒製劑、茶製劑,各類果味製劑(特別情況下的兒童用藥除外),口腔含服劑和口服泡騰劑(特別規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
解奕炯解釋稱,這些藥品主要是缺乏必要的臨床療效、足夠的資料支援,主要起到預防、健康改善、功能強化等作用,不符合醫保覆蓋廣大民眾基本醫療需求的目標。
“此次的調整從短期來看,可能會對藥品的短期零售造成影響,參保人員可能會尋求替代性藥品或健康指導、體質改善。從長期來看,有利於減輕醫保支付壓力,推動合理用藥。促進醫藥行業將更多精力集中在研發和創新,透過實證、科學的有效資料來證實研發的藥品能夠滿足健康需求,推進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解奕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