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姑娘沙白因患系統性紅斑狼瘡,多年治療狀態不佳,最後赴瑞士安樂死的新聞衝上熱搜,引發了網友們對於疾病、死亡、親情、生命等議題的激烈爭議。
今天,壹心理想和大家客觀地聊聊這個極具爭議性的話題:
人該如何有尊嚴地活著和死去?
如果生命只剩最後一程,你希望自己如何離開?
我們都經常聽說一句話:好死不如賴活著。
而對於有些飽受疾病痛苦的人來說,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沒有尊嚴地活著。
臺灣體育名嘴傅達仁,是亞洲第一位安樂死的中國臺灣人。
2016年,傅達仁檢查出膽管堵塞、發炎,要在膽管裡放支架,才能讓膽汁流出來。
但支架每次只能放半年,時間一到,又要動手術把支架取出來再放進去。
第二次放支架的時候,切除了膽。
同時,大病小病輪番侵襲,左眼視力退化到幾乎全盲,痛不欲生。
他開始尋求安樂死,認為這種方式可以避免“過度醫療“,不僅可以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也能減輕病人的痛苦。
家人反對,怕他是一時衝動,勸他:“很多人沒有膽,也可以活得很好。”
但他說:“痛不在你身上。我已經八十幾歲了,我活夠了。”
2017年,他又確診了胰臟癌。
醫生說,如果要做手術,這樣的高齡很危險,且存活的機率僅有50%,甚至可能躺著度過餘生。
他決定放棄積極治療,兒子傅俊豪和他去了瑞士,在知道安樂死的死亡流程後,傅俊豪退縮了。
那時候,家人只想讓他多陪他們久一點,於是鼓勵他寫自傳、辦畫展,希望可以轉移他的痛苦。
直到有一次他對一個止痛藥物過敏了,到醫院已經神志不清,甚至陷入瀕死狀態。
當他奇蹟般地被搶救過來,說了一句話:“想死也死不掉,想活又活不了。”
傅俊豪才意識到,他的不捨,讓爸爸有多痛苦,而自己什麼都幫不了他。
家人下決心支援他,覺得沒有痛苦地死去,或許對他是更好的選擇。
申請流程十分繁瑣,確定最終日期前,他和家人去瑞士和醫生面談過兩次。
醫生需要確認三點:第一,本人是自願的;再者,病情的嚴重性真的能達到實施資格;最後,當事人的心理狀態是健康的,且意識清楚。
實施當天,他們進入了一個“尊嚴屋”,一家人可以坐在那裡吃飯,和家人分享最後的想法。
在現場,醫護人員反覆問他是否真的確定要安樂死:“如果你不想要了,隨時都可以停止。因為這是你自己的權利,我們沒有人可以影響你。”
傅達仁從未動搖 。
最後,他在家人的陪伴下,一起唱著他改編的歌曲,和全世界告別:“再見 ,Farewell so long。”
事後兒子傅俊豪說:“所有他想做的事情都完成了,所有的事情都交代完了,真的是沒有任何遺憾地走了——是他想要的‘平安喜樂的再見’。”
所以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對於有些正在承受身體極大痛苦的人來說,比起被人工地活著,TA們有沒有權利選擇有尊嚴地離開呢?
安樂死源於希臘語“Euthanasia”,原意是指“幸福地死亡”。
國內外學界關於“現代安樂死”並無統一的概念界定,但通常有以下共同點:指病人肉體、精神上承受著難以忍受的、極端的病痛折磨且臨近死亡;病人自己主動要求或同意加速死亡;病人具備醫療自決能力;能夠正確地認識且接受該醫療措施所致後果;部分明確規定由醫生實施。
安樂死一般分為兩類。
一是積極的(主動的)安樂死。指在當事人主動要求下,醫護人員或他人採取措施結束其生命,如注射藥物。
二是消極的(被動的)安樂死。指終止對當事人(如病危且無法治癒的病人)維持生命的醫療行為,讓其自然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消極的安樂死”這個概念已經逐漸由“尊嚴死”取代,是一種在病人彌留之際,不做過分的治療,而是用安寧緩和的方式給病人以臨終關懷,最大程度地減輕TA們的痛苦,給予心理、社會及精神上的支援,讓TA們自然而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是對患者生命自主權的尊重。
在我國,“尊嚴死”已經被越來越多人重視。
“尊嚴死”的知名推廣者羅點點認為,安樂死和“尊嚴死”(或“自然死”)最本質的區別在於:
安樂死涉及主動的致死行為,不管這種致死行為是由誰來提供的,而且安樂死是提前結束生命的。
而尊嚴死(或自然死)不涉及積極的致死行為,死亡時間既不提前也不拖後,遵循一個自然的死亡時間,這是二者最本質的區別。
安樂死至今還沒有在多數國家合法化,且關於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的爭議一直不斷,尤其是安樂死常常會與“醫助自殺”混淆,其中涉及了很多社會、法律、道德、倫理等難題。
① 人的生命神聖而不可侵犯。
部分持有生命神聖論的人認為,生命是至高無上的——既然還有生的機會,尋求安樂死是一種消極的人生態度。
人死了,就什麼希望都沒了,沒有人可以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包括自殺和安樂死。應該讓生命自然地來,自然地去。
如果安樂死為人們提供了一個逃離痛苦的合法出口,會不會容易導致越來越多人漠視生命,過於輕易地就放棄活著?
新民週刊2023年在《安樂死正趨商業化》報道中指出,在安樂死合法的地區,出現了其遭到濫用的商業化行為,導致“滑坡效應”(slippery slope)——
指一旦允許某種看似合理但具有潛在風險的行為(如安樂死),可能會逐漸導致更嚴重或不可控的後果,例如被濫用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手段。
例如,加拿大在2016年實現安樂死合法化時,相關法案規定其申請者必須是“能預見到死亡的不治之症患者”。2021年3月,這條規定被取消。而從2023年3月開始,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也有資格申請安樂死。
與此同時,荷蘭、比利時的法律已經允許一些原本還可以再活許多年的病人,以“心理疾病”“厭倦生命”“感到孤獨”等理由接受安樂死。2015年,年近24歲的比利時姑娘艾米麗因為抑鬱症獲准安樂死,引起輿論譁然。
△ 圖源:《明天之前》極力反對安樂死合法的殘疾人珍妮
② 如何確定當事人真正的意願?
人想死的想法可能是階段性的,會隨著時間變化和複雜的心理狀況而改變。
比如在病痛折磨、恐懼和巨大的精神壓力下,人或許會做出非理性的決定。
如果一個人在執行安樂死過程中後悔了,又無法表達,最終導致死亡,這又是“謀殺”的另一種形式。
還有一個可能性,病人家屬、醫生會否可能為了個人利益而利用安樂死“謀殺”病人?比如刻意跟病人誇大病情,加重他的恐懼情緒等。
安樂死合法的閥門一旦開啟,病人會不會不是因為痛苦,而是因為遷就親人而違心地選擇安樂死?
對於阿爾茨海默病患者來說,還有一個悖論式困境——
假如我現在意志清醒,簽訂了安樂死的協議書,但這隻代表了我現在的意志。等我的健康狀況到了需要安樂死的程度,比如嚴重失智,往往已經不滿足安樂死“神志清醒”的先決條件了。此時執行安樂死,執行者是不是變成了“謀殺”?
這其中涉及了諸多法律、道德和倫理的界限,難以有標準的判定。
③ 安樂死會不會阻礙醫學的發展?
醫學是不斷發展的科學,不治之症或許明天就會研究出新的治療方法。
有部分人認為,安樂死讓醫護人員放棄了拯救病人的努力,侮辱了醫學救人的內在本質和使命,
病人選擇了安樂死,但疾病並不會因此消亡,它還會繼續存在。
如果我們在面對疑難雜症時,都選擇了放棄,罕見病藥物研發的動力會不會減少,醫學如何進步?
△ 圖源:《明天之前》
④ 痛苦的人死了,親人的創傷怎麼辦?
痛苦的人死了,活著的人還要繼續承受著喪失的痛苦和社會輿論的壓力。
而失去親人的創傷,甚至可能需要一生來治癒。
英國的黛比,曾陪伴患漸凍症的丈夫西蒙實施安樂死,被BBC拍成紀錄片《如何死亡,西蒙的選擇》,播出後引起很大反響,推進了英國對安樂死的討論。
但她丈夫死後,留給她的,是難以磨滅的創傷。
她覺得丈夫選擇了離開自己,就這麼撒手去了,好像關於他的一切,都戛然而止。
黛比感覺自己被拋棄,經常陷入是不是因為自己做得不夠好,才讓丈夫不願留在人世的自我懷疑和愧疚中。
“如果是我得了這種病,我肯定會考慮安樂死。但是我首要考慮的是對我家人的影響。”
△ 圖源:《明天之前》
她還沒完成丈夫死亡的悲傷過程,還沒能接受丈夫死亡的事實。
或許安樂死要教會我們的,正是怎樣對待生命。
這些難題沒有統一的答案,答案需要我們用一生去探索。
沙白的故事,是個體的抉擇。
對於大眾而言,或許更有意義的是,她讓更多人開始思考:
人的一生該如何活著?
德國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認為,人從一出生,活著的每一分鐘,都是走向死的過程。
因為人類的存在不是無限的,而是有限的,且這種有限性並不是我們所能控制和改變的,而是我們必須接受和麵對的狀態。
因此他提出了“向死而生”的概念,一種生命意義上的倒計時法。
這並不是在追求死亡,而是將死亡融入生活中,認識到自己的有限性,從而更加珍惜時間、關注生命本身,思考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激發出生命的內在活力,提高生命質量,活出更多的可能性。
其實人生不過短短30000天,根本無法重來。我們該如何過好當下,才能不枉此生呢?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建議:
1、重視當下
向死而生強調了活在當下的重要性,不要為過去或未來的事情過度焦慮,而是專注於現在,享受當前時刻的美好。
蘋果公司創始人喬布斯曾說:“死亡是生命最偉大的發明,一個人只有在認識到自己是要死的時候,才會開始思考生命,從而大徹大悟。不再沉溺於享樂、懶散、世俗,不再沉溺於金錢、物質、名位,然後積極地去籌劃和實踐美麗人生。”
所以,在長達33年的時間裡,喬布斯每天都會問自己:
“假如今天是你生命中的最後一天,你還會做你今天即將要做的事情嗎?”
如果連續幾天的答案都不是肯定的,他就意識到自己必須做出改變了。就這樣,他堅持做著自己喜歡的事,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天。
2、用心經營好親密關係
紀錄片《臨終筆記》中的老爺爺,年輕時忙於工作,因而忽視了家庭。直到自己患癌,他開始珍惜和家人一起的時光:
第一次對結婚40年的妻子說“我愛你”;
第一次感謝94歲母親對自己的照顧;
認真地陪伴孫女們,和親人朋友們好好告別……
這也提醒我們,不要被不重要的人和事過度消耗人生,花多點時間與愛自己和自己愛的人在一起,讓自己不留遺憾。
3、探索和追求內心的真正意願
澳大利亞有一位臨終關懷護士,叫布羅妮·瓦爾,陪伴了無數病人走完生命的最後一段旅程。
每當她問起病人這個問題,發現他們後悔最多的是這5件事:
1.沒有按照自己的意願好好活過。 2.花了太多時間工作,而不是享受生活; 3.沒能真實表達自己的感受; 4.沒有多和朋友保持聯絡; 5.沒有讓自己過得更快樂。
這些遺憾都有一個共同點:人們在好好活著的時候聽從本心,直到人生盡頭,才真正看清想要的東西是什麼,可一切都為時已晚。
所以,我們要在好好活著的時候,儘量忠於自己,找到內心真正想做的事情,勇敢而堅定地去實現它。
4、尋求專業幫助
如果你感到無法處理死亡焦慮,或者有困惑無法自行解決,可以多看書,多和身邊的人聊聊,甚至尋求專業幫助,探索真實的自己,才有機會活出自己。
著名心理學家歐文·亞隆談死亡焦慮時說過:“沒有充分活過的人最怕死”。
生命這門課,是我們一生都要學習的課題。談論死亡,是為了更好地活著。
好好陪伴愛的人,用心做喜歡的事,在有限的生命中,活出高質量的人生。
願我們走到生命結局時,都能此生無憾地說一句:
“我度過了極好的一生”
世界和我愛著你。
作者:笛子
圖源:網路、unsplash
參考文獻(滑動檢視)
[1]自述:傅俊豪 編輯:白汶平.中國第一個選擇安樂死的人.公眾號:一條,2018-11-05.
[2]李佩珊.傅達仁兒子談父親安樂死:“他想要喜樂再見”.公眾號:三聯生活週刊,2019.03.01.
[3]導演:希·韋塞爾卡,主持人:曾寶儀.紀錄片《明天之前》第4集.
[4].李冰華,楊楠.關於安樂死.《健康之友》[J/OL]2019年15期.
[5].楊宙.一個科學家決定安樂死.《戀愛·婚姻·家庭(養生版)》[J/OL].2019年4期.
[6].王曉翔.安樂死與死亡的自己決定權.《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J/OL].2016年6期.
[7].從玉華.生命最後的尊嚴.《 中國青年報 》2012年11月21日12 版.
[ 8 ].周潔. 安樂死正趨商業化[N]. 新民週刊, 2023-07-01.
[ 9 ].王姝, 何強. 對話羅點點:“尊嚴死”與“安樂死”,爭議焦點是什麼?[N]. 新京報, 2020-06-12.
“生命並不在於呼吸的次數,而在於那些讓我們屏息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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