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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權威釋出,臨床肥胖是什麼?肥胖要不要治療?新標準來了
撰文丨尼莫
當我們談到肥胖時,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體重超標,但肥胖的背後,隱藏著更為複雜的健康問題。
近日,《-與內分泌學》(The Lancet Diabetes & Endocrinology)釋出了“臨床肥胖症定義和診斷標準”重大報告(以下簡稱《報告》)[1],這一報告不僅對肥胖作為慢性疾病的重新定義進行深入探討,還針對臨床實踐提供了新的診斷工具和建議。這一過程得到了來自全球多學科專家的參與,涵蓋肥胖醫學、內分泌學、心理學、營養學等領域,確保從多角度考慮肥胖的定義和臨床表現。本文特作整理,以饗讀者。
圖1:報告題圖
肥胖到底是不是疾病?
柳葉刀怎麼說
根據《報告》,肥胖不再僅僅被視為一種體重超標的狀態,它不僅涉及脂肪堆積,還會對多種器官和系統造成損害,甚至可能導致器官功能的損傷。
在肥胖是否應被視為一種疾病的問題上,專家意見存在分歧。初步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專家拒絕將肥胖單純定義為一種疾病,但普遍認為肥胖是其他疾病的風險因素,且在某些情況下,肥胖本身可能作為一種疾病存在。
支援肥胖作為疾病的專家認為:肥胖與特定的病理機制(如炎症、激素失衡、食慾或飽腹感調節異常、胰島素抵抗等)相關,且肥胖與死亡率增加、治療後復發及慢性複發性疾病的特點一致。然而,反對者指出,肥胖是一種異質性的狀況,肥胖的表型並不一定反映持續的疾病。根據目前的研究,肥胖引起的疾病只能透過器官功能異常的臨床表現來定義。
因此,委員們一致認為應重新定義肥胖,以更好地描述其對健康的影響。委員將這種疾病定義為臨床肥胖症,並進一步提出其診斷的客觀標準。
診斷肥胖的侷限性:
BMI的不足與新方法的需求
傳統上,肥胖的診斷主要依賴體重指數(BMI),但其存在顯著侷限性。首先,BMI僅考慮體重與身高的比例,忽視了脂肪分佈和體脂百分比的差異。例如,BMI較高的人群中,有些人可能並非全身性肥胖,而是肌肉量較大或脂肪分佈不同。其次,BMI無法有效反映個體的健康風險,特別是無法識別脂肪集中在腹部等關鍵區域所帶來的健康隱患,這些區域的脂肪更容易引發心血管疾病和代謝性疾病。
圖2:基於BMI的肥胖定義
現有的肥胖診斷方法在公共衛生預防和臨床治療中的指導作用有限,僅依賴BMI進行判斷可能導致肥胖患者的早期識別和干預機會錯失。為了彌補BMI的不足,《報告》建議,肥胖的定義應考慮脂肪分佈、內臟脂肪量以及器官功能的評估,特別是早期的“亞臨床肥胖”階段。報告進一步提出,應該結合其他測量指標,如腰圍、腰臀比和體脂測量等,全面評估個體的健康狀況。這種多維度的評估方法將更準確地識別肥胖的健康影響,避免單一的BMI標準所帶來的誤診和漏診問題。
臨床肥胖症的診斷標準與建議
根據《報告》,臨床肥胖症的診斷需要滿足以下兩個主要標準:
1
體徵標準
必須確認個體體記憶體在過多脂肪。這可以透過至少一個其他體格測量標準(如腰圍)或直接的脂肪測量方法來確認,除了BMI之外,特別是對於BMI極高(如BMI>40kg/m²)的人群,通常可以假設其存在過量脂肪。
2
臨床標準
需要出現一個或多個器官功能異常的症狀或體徵,包括:
• 器官功能障礙(如心臟、呼吸系統或肌肉骨骼系統等受影響)
• 日常活動限制(如行動不便、洗浴、穿衣、飲食等活動受限)
圖3:成人臨床肥胖症診斷依據
圖4:兒童臨床肥胖症診斷依據
報告指出,臨床肥胖症的診斷意味著它是一種影響個體健康的持續性疾病,患者應獲得及時的綜合性治療,並在管理過程中獲得基於證據的治療方案。
所有定義、建議和診斷標準都得到了專家小組的一致支援,也得到了世界各地多個醫療專業和患者群體組織的審查與支援。報告進一步討論了這些結論和建議對臨床實踐和公共衛生政策的深遠影響,呼籲在肥胖管理和治療中更加關注科學的診斷和個體化治療。
“臨床肥胖症”和“亞臨床肥胖”
《報告》將肥胖分為臨床肥胖症和亞臨床肥胖。臨床肥胖症是由過多脂肪直接引發的慢性疾病,伴隨器官功能改變和日常活動受限,需及時干預和治療。亞臨床肥胖則是脂肪過多,但沒有明顯的器官功能障礙,雖然是臨床肥胖症的早期階段,但其進展風險尚不明確。報告強調,肥胖應透過脂肪過多和器官功能評估進行診斷,避免僅依賴BMI。
表1:臨床肥胖症與亞臨床肥胖的區別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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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肥胖:撕掉“自控力差”的標籤
社會普遍存在這樣的偏見:視肥胖為個人責任,認為肥胖是因為缺乏自律或是意志力薄弱。然而,這種觀點忽視了肥胖的複雜性,實際上,肥胖是一種由遺傳、環境、心理等多種因素交織影響的疾病。打破這一誤解,幫助公眾理解肥胖的生物學和社會層面的多重影響,是減少偏見的第一步。
圖5:關於體重偏見和肥胖公共衛生宣告的一些觀點
面對肥胖的治療,許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減重。確實,減重對於緩解肥胖帶來的健康問題非常重要,但這僅僅是其中的一部分。治療肥胖需要綜合考慮,不僅要透過合理的飲食和運動來控制體重,還要注重改善肥胖對身體功能的影響。對於那些已經患上臨床肥胖症的人,及時的治療可以幫助改善症狀,預防更嚴重的併發症。
並且醫療體系需要加強對肥胖患者的包容性培訓,醫生和其他醫護人員應當瞭解肥胖的多因素成因,併為患者提供更加個性化、尊重其身體的治療方案。這包括對肥胖進行全面評估,不僅僅關注體重,還要關注其可能導致的相關健康問題,如糖尿病、高血壓等。
總結
•肥胖作為疾病的重新定義:肥胖不應僅僅被視為體重超標,而應被認定為一種慢性疾病。
•診斷標準的侷限性:BMI存在侷限性,肥胖診斷應結合脂肪分佈、腰圍和體脂百分比等多維度指標,以更精確地評估個體的健康風險。
•臨床肥胖症與亞臨床肥胖的診斷區分。
•改變對肥胖的社會認知:肥胖常被視為個人責任,公眾應理解肥胖的複雜性,提供更加包容和個性化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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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醫學界肥胖頻道
責任編輯: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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