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山西一位中學老師,當著眾多學生的面毆打學生,說是家長要求老師打的。
這是個問題男孩,據說他平時屢次違紀,屢教不改,老師請來家長協助教育,不料男孩當著家長的面頂撞老師。
於是,家長要求老師替他們管孩子,該打就打,打壞不賠。
這位老師就真的當著眾人的面暴打這名學生,影片中看到老師薅著學生頭髮踹打,並不斷毆打孩子頭部。
事後,學校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我們已經處理了,因為這名學生屢次違紀、頂撞老師,是家長要求處理的。老師打他的時候,家長就在後面看著。”
這件事,我發現網友一片叫好,說教育不是萬能的,應該把戒尺還給老師,對學生適當的懲罰是有用的。
網友說,男孩的家長做得也對,自己的孩子管不住,孩子也不怕家長,男孩自以為老師不敢打他,就恣意妄為,家長這次借老師之手管教孩子,也沒錯。
可是,我總覺得,作為一個老師,出手打學生,且當眾又是踢又是打,這不像是一個老師的作為。雖然經過了家長的授權,但是影響是不好的。
難道說,有了家長的允許,老師就可以這樣打學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