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在遼寧瀋陽市皇姑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兩位新人手持結婚證拍照留念。圖/新華社
2024年是“寡婦年”嗎?真的不宜結婚嗎?據天眼新聞綜合報道,針對此類傳聞,近日有網友在民政部官網留言,建議民政部或其它部委聯合發文,引導居民不受迷信、傳言影響,龍年正常結婚。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回應,對此將予以關注。
一個所謂的“寡婦年”,竟然驚動了民政部,可見以訛傳訛的力量。
“寡婦年”是曆法設定造成
其實,“寡婦年”的說法早在20年前就已經大行其道了。2004年(農曆甲申猴年)的年末,很多人為了避免在2005年(農曆乙酉雞年)結婚,紛紛趕在猴年的歲末登記,很多城市都遭遇了罕見的登記高峰。與此種現象密切相關的各種社會現象,諸如婚紗影樓的爆滿、酒店席位的緊俏、婚慶公司的繁忙等問題都透過媒體進入了公眾的視野。
大約一年之後,和“寡婦年”相對的“結婚大年”又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因為2006年(農曆丙戌狗年)有兩個立春,很多地方認為這是宜於結婚的好年份(“雙春”意味著“多子多福,婚姻幸福”),因此,這一年全國各地又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扎堆結婚的現象。
根據民政部的統計,2006年第二、三季度全國結婚登記人數達906.5萬對,比2005年全年的結婚登記人數787.2萬對要高出15%。一時間,這種討論從一種民間的隱性話語變為炙手可熱的公眾話題。
實際上,“無春”和“雙春”的出現是曆法的設定造成的。我們知道,目前世界各國使用的歷法大體分為三種:陽曆、陰曆和陰陽合曆。
顧名思義,陽曆是按照太陽的運動週期來制定的,它將地球繞太陽公轉一週的時間定為一年,稱做一個太陽年或者回歸年,其平均長度為365.2422天;陰曆是根據月亮的運動週期來制定的,它將月亮的一次圓缺晦明定為一個月,古人稱為一個朔望月,其平均長度為29.5306天。
比如,伊斯蘭教歷用的就是陰曆,其常年是每年354日,閏年是355日,比地球繞太陽一週的實際時間要少11天左右,也由於伊斯蘭教歷是純粹的陰曆,所以它和四季無關。為了使陰曆和陽曆協調起來,人們又制定了陰陽合曆,比如,我國的農曆就是典型的陰陽合曆(注意,陰曆和農曆是不同的)。
農曆是我們的祖先根據安排農事活動的需要而制定的。為了協調農曆年和公曆年之間的時間,需要置閏,即在有的年份安排13個月,有兩個一樣的月份。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就開始使用“19年7閏法”,即每19年中插入7個閏月,平均2到3年出現一個閏月,這樣就出現了平年(沒有閏月的農曆年)和閏年(有閏月的農曆年)之分。
因為多了閏月,農曆閏年的天數比農曆平年的天數要多出30天左右,故農曆閏年就有25個節氣,而農曆平年則有23個或24個節氣,即經常出現立春節氣在上一農曆年的歲尾,或跨到了下一農曆年的歲首,這樣就有了“無春”和“雙春”的歷法現象,“雙春”和“無春”以外的年份自然只有一個立春,即所謂“單春”。
不必為“不宜”心有慼慼
根據曆法的設定,在每19年中,“單春”僅會出現5次,“雙春”和“無春”各出現7次。可見,“雙春”“無春”的出現僅僅是一種人為的歷法現象,連自然現象都算不上。無春年和寡婦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更不用說與婚嫁有什麼關聯,自然也不能決定婚姻的成敗和長久。
不過,“寡婦年”“無春”和“雙春”的說法之所以有強大的民間傳播基礎,甚至有人以此作為是否可以結婚的指導原則,這說明趨吉避禍的觀念還是一種蘊藏在民眾思維中的深層的心理機制。因為現實生活總是吉凶難料、福禍莫測的,有的民眾從生活的需要出發,試圖透過各種方式增加自己的安全感,從而得到精神上的安慰。
這固然沒什麼對錯之分,包括結婚擇“吉日”、車牌號避諱某些數字等,都寄託著人們對生活順遂,人生“好運”的某種期許。但這種毫無科學根據和明顯違背常識的說法,一旦在人的頭腦中紮了根,成為行事準則,就陷入了迷信的圈套裡,不僅帶不來“好運”,還可能誤事。
從名稱來源看,“寡婦年”的說法本身就是對“無春”之年的過度解讀,而在科學昌明的21世紀,以“寡婦”為某個年份冠名,繼而成為確定婚事的重要考量因素,顯然有些荒唐。
而且,一個人如果按照某種沒有科學根據的“宜”或“不宜”來生活,甚至因為一種曆法現象而心有慼慼,就有些荒唐了。像《小二黑結婚》中小二黑他爹,遇事必看黃曆,因某日“不宜種穀”而誤了農時,某日“不宜出行”而誤了正事,也是一種缺乏科學素養的表現。
所以,即便2024年龍年因為曆法設定原因沒有立春,實際對我們的生活沒有任何關聯和影響,大家實在不必對這類“忌諱”太當回事。
撰稿/趙清源(媒體人)
編輯/遲道華
校對/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