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了《幼兒園督導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教育部教育督導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了答覆。
據悉,研究制定並印發《辦法》,主要是因為中央對加強幼兒園督導評估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制定《辦法》是推動中央對加強幼兒園督導評估決策部署落地落實的具體舉措。
開展幼兒園督導評估工作已有紮實的工作基礎。為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教育部於2017年印發《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建立了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制度。從2018年起,每年組織開展了評估工作,截至2023年底,各地已對26.45萬所幼兒園完成實地督導評估,約佔幼兒園總數的91%。透過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幼兒園辦園條件、安全衛生、保育教育、教師隊伍和管理狀況得到改善,以評促建效果初步顯現。這項工作已經成為各地對幼兒園進行監督管理、促進幼兒園規範辦園行為的重要抓手,為幼兒園督導評估積累了工作經驗。
評估內容需要充實完善。2017年以後,國家對幼兒園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2018年印發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對幼兒園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保育教育質量、加強過程監管、遏制過度逐利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要求。教育部2022年印發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對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提出了明確要求。
幼兒園辦園中的一些現實問題需要解決。從2018-2023年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中發現,一些地方幼兒園證照不齊、無證辦園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幼兒園辦園條件不達標,保教活動不規範,教職工配備不齊,教師待遇保障不到位,教師資質、管理、培訓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一些民辦園,在黨建思政、辦園條件、經費投入、教師待遇、“小學化”傾向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外部監督,督促整改。
幼兒園督導評估應該把握哪些原則?《辦法》指出,幼兒園督導評估工作應堅持5項基本原則:一是樹立正確導向,將落實立德樹人成效作為督導評估根本標準,引導幼兒園堅持社會主義辦園方向,以幼兒為本,遵循幼兒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科學開展保育教育活動,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全面成長。二是注重條件支撐,將是否配置適宜幼兒發展的教育資源作為幼兒園督導評估的基本內容,引導幼兒園創設豐富適宜的環境。三是促進規範辦園,將招生收費、內部管理、隊伍建設、膳食管理、安全防護、衛生保健等辦園行為納入督導評估範圍,促進幼兒園持續健康發展。四是強化過程評估,將加強保育教育過程評估作為幼兒園督導評估的重點,聚焦評估活動組織、師幼互動、家園共育等過程質量的核心內容。五是堅持以評促建,充分發揮督導評估的診斷、監督、引導和激勵作用,推動幼兒園不斷提升保教質量。
在具體內容方面,《辦法》規定,幼兒園督導評估內容主要包括辦園方向、保育與安全、教育過程、環境條件、隊伍建設、內部管理等6個方面,共18項指標35項基本要求。其中,辦園方向包括黨建思政、辦園理念2項指標。保育與安全包括衛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護3項指標。教育過程包括活動組織、師幼互動、家園社共育3項指標。環境條件包括園所規模、園舍場地、玩具材料3項指標。隊伍建設包括師德師風、教職工配備、權益保障、專業發展4項指標。內部管理包括辦園資質、財務管理、招生管理3項指標。對於民辦園,在上述6個方面基礎上,專門設定了完善法人治理、履行出資義務、規範經費管理、遏制過度逐利4項附加指標。
同時,《辦法》規定,幼兒園督導評估工作按照國家統籌指導、省市抽查、縣級具體組織的程式,由教育督導部門會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具體程式如下:一是日常自評。幼兒園建立常態化的自評機制,每年提交一次自評報告。二是實地督導。縣級教育督導部門會同教育管理部門成立督導組,對幼兒園進行實地督導評估。三是結果反饋。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形成督導意見書,傳送幼兒園。四是問題整改。幼兒園根據督導意見書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和教育管理部門。五是及時複查。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建立問題整改臺賬,督促幼兒園整改,並視情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採寫:奧一新聞記者 林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