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29日,公告披露,其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李春安因涉及內幕資訊洩露,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據告知書,李春安涉嫌在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增發行股票前,將內幕資訊洩露給他人,此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遼寧證監局擬對李春安處以50萬元罰款,並告知其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公告強調,被處罰主體僅為李春安個人,不涉及公司相關事項,其也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李春安目前持有公司2.11%的股份,但並非實際控制人或控股股東。
隆基綠能表示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並嚴格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此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僅為遼寧證監局對李春安的初步處理意見,最終結果以正式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