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劉藝文
提起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市場的第一印象就是券商員工,此前相關罰單不少。現在,不太常見的是,第三方投顧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也接到罰單。
昨日,深圳證監局官網連出3張罰單,對2家第三方投顧公司3名90後違規炒股行為開出了罰單。這3人炒股總體交易金額都比較小,但交易股票數量很多,其中有兩人還出現虧損。
根據罰單披露,秦某,於1990年出生。經查明,秦某自2023年5月15日至今,在中廣雲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上海中廣雲證券諮詢有限公司,下稱中廣雲)任職。2023年6月21日至今持有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任職期間,秦某參與協助投資諮詢產品“投資早參”編輯工作,向投資者講解投資諮詢軟體“點睛智投”相關選股指標,屬於證券法規定的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
2023年6月21日至10月16日期間,秦某證券賬戶先後交易“柯力感測”等19只股票,買入成交總金額97.14萬元,賣出成交總金額94.68萬元,扣除交易稅費,累計虧損2.54萬元。
根據秦某買賣股票的數量、品種等違法行為事實,以及相應的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秦某處以3萬元罰款。
根據罰單披露,吳某,於1998年出生。2020年6月4日至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12日至今,吳某任職於深圳德訊證券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德訊證顧),先後擔任諮詢助理、投資顧問。2022年6月17日至9月6日,吳某持有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任職期間,吳某向客戶提供投資諮詢建議,屬於《證券法》及《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2022年6月17日至8月23日、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吳某證券賬戶交易“新萊應材”等52只股票,買入成交總金額107.9萬元,賣出成交總金額108.3萬元,扣除交易稅費,累計盈利3602.21元。
根據吳某買賣股票的數量、品種等違法行為事實,以及相應的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沒收吳某違法所得3602.21元,並處以3萬元罰款。
按照罰單披露,韓某,於1996年出生。韓某自2021年3月15日至今,在德訊證顧任職。2021年12月29日,取得一般證券從業資格。任職期間,韓某參與德訊證顧“晚間研報”“晚間精研”等證券投資諮詢類影片產品的製作,屬於《證券法》及《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
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30日,韓某透過其本人手機操作韓某證券賬戶下單,先後交易“復星醫藥”等13只股票,買入成交總金額22.96萬元,賣出成交總金額13.98萬元,期末持有股票16200股、市值79236元,扣除交易稅費,累計賬面虧損10309.34元。
根據韓某買賣股票的數量、品種等違法行為事實,以及相應的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責令韓某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