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晚,亞邦股份(SH603188,股價4.2元,市值23.95億元)披露,公司為參股子公司江蘇仁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欣環保”)與江蘇瀚瑞金港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港租賃”)融資租賃業務提供擔保,擔保本金7700萬元。因仁欣環保未能按期支付租賃本金及利息,金港租賃向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分別於2024年6月12日、8月21日進行了開庭審理。
亞邦股份於近日收到《江蘇省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4)蘇1191民初1258號。
參股公司因未按期支付租金被起訴
據悉,亞邦股份於2021年12月21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參股公司江蘇仁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資租賃提供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日常生產經營需要,拓寬融資渠道,仁欣環保與金港租賃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仁欣環保以自有機器裝置等固定資產售後回租方式向金港租賃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本金總額7700萬元。亞邦股份為上述融資租賃業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並與金港租賃簽訂了《保證合同》。
亞邦股份於2023年5月16日收到金港租賃的《通知函》,經仁欣環保與金港租賃協商一致決定,擬將原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金還款計劃做出調整,調整後的租賃本金、租賃期限及租賃利率均維持不變,租賃利息由816.27萬元調整為903.73萬元,利息總額增加87.46萬元。
亞邦股份作為該筆融資租賃業務的保證人,同意並確認上述租金還款調整方案,並在原保證合同約定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仁欣環保系廢酸處置環保企業,為亞邦股份及園區其他企業進行廢酸處理。其中,亞邦股份持有15%股權,自然人蔡家勝持股43.35%,倪修兵持股26.35%,高祖安持股15.30%。亞邦股份、自然人蔡家勝及其控制的江蘇仁欣化工有限公司為本次融資租賃業務一併提供擔保。
同時,仁欣環保及仁欣環保自然人股東蔡家勝、倪修兵、高祖安三人為亞邦股份提供了反擔保,並且三位自然人股東已將各自持有仁欣環保的全部股權質押給亞邦股份作為質押擔保。
4月13日,亞邦股份收到金港租賃的《租金代償通知書》,因仁欣環保未能按期支付《融資租賃合同》中2024年3月15日到期的第9期租金,其中未付租賃本金500萬元,未付租賃利息116.78萬元,總計未付租賃金額616.78萬元,要求亞邦股份作為該筆融資租賃業務的擔保人代償上述本息。
亞邦股份等一審被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月22日,亞邦股份收到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及金港租賃《民事起訴狀》。因仁欣環保未能按期支付租賃本金及利息,金港租賃向法院提起訴訟。亞邦股份作為被告之一被傳喚於6月12日9點30分到達指定法院進行開庭應訴。
亞邦股份作為擔保人之一,被要求按照保證合同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涉及擔保本金及利息共計8135.32萬元。
11月11日,亞邦股份收到《民事判決書》(2024)蘇1191民初1258號。判決內容顯示,仁欣環保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金港租賃的租賃本金7612.5萬元及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利息149.76萬元。自2024年5月1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7612.5萬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18%計算。亞邦股份、江蘇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蔡家勝對仁欣環保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合計45.36萬元,由金港租賃負擔18653元,被告仁欣環保、亞邦股份、江蘇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蔡家勝負擔434913元。
亞邦股份表示,公司已根據相關會計準則規定,在2023年度財務決算中計提預計負債7700萬元,目前尚不能確定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積極與各方溝通協商,力爭促進債務人繼續履行債務。如公司被迫履行擔保義務,公司將透過法律程式向債務人、其他擔保人及反擔保人進行追償,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全力以赴降低損失,並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訴訟、保全查封和司法執行等有效的法律措施挽回損失,直至申請債務人、其他擔保人及反擔保人破產清算。
截至目前,亞邦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2.03億元,佔公司2023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4.59%。其中,亞邦股份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為8900萬元。公司無其他的對外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