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因涉嫌洩露內幕資訊,ST永悅實際控制人被處以400萬元罰款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智
12月4日晚間, ST永悅釋出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陳翔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因洩露內幕資訊,陳翔被處以400萬元罰款。
ST永悅實控人洩露內幕資訊
12月4日晚間,ST永悅釋出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陳翔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此前,4月28日,因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ST永悅實際控制人陳翔曾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翔立案。
此次公告披露了內幕資訊的形成與公開過程。
公告顯示,永悅科技及鹽城永悅智慧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悅智慧)透過融資租賃方式在河南開展無人機業務並簽訂相關合同,屬於重大事件,公開前屬於內幕資訊。內幕資訊敏感期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陳翔作為永悅科技時任董事長,屬於內幕資訊知情人,知悉時間不晚於2023年5月31日。
陳翔於2023年5月認識了李某。2023年5月至6月,李某經常與陳翔聯絡併到訪永悅智慧工廠,瞭解公司業務情況及商業模式。不晚於6月14日,陳翔向李某洩露上述內幕資訊。6月23日,陳翔再次向李某洩露相關內幕資訊。
此外在2023年9月18日,永悅科技釋出《關於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披露了《銷售合同》解除及雙方合作終止等情況。永悅智慧與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的3億元《銷售合同》屬於重大事件,該重大合同解除事項屬於重大事件的重大進展,根據相關規定,該進展構成應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公開前構成內幕資訊。
上述內幕資訊敏感期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陳翔作為永悅科技時任董事長,屬於內幕資訊知情人,知悉時間不晚於2023年9月11日。
然而,2023年9月13日上午,陳翔在通話中向付某言洩露上述內幕資訊。
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陳翔洩露內幕資訊,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違法情形。依據相關規定,陳翔被處以400萬元罰款。
ST永悅表示,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涉主體為陳翔及其相關人員,與公司無關,對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直接影響,且不涉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一切正常。
陳翔辭去董事長等職務
今年以來,ST永悅的負面訊息不斷。
8月29日,上交所對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陳翔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公司重大合同臨時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而在此之前,陳翔因個人原因辭去 ST永悅第三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及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召集人職務,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ST永悅表示,鑑於公司董事長陳翔離職,為更好保證公司及董事會執行,公司將盡快完成董事長補選工作。但截至目前,ST永悅的董事長一職仍空缺。
截至5月30日,陳翔不直接持有ST永悅任何股份,但陳翔持有公司控股股東江蘇華英77.75%的股份,江蘇華英持有ST永悅6215.95萬股。
公開資料顯示,ST永悅專注於不飽和聚酯樹脂為主的合成樹脂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主營合成樹脂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不飽和聚酯樹脂、聚氨酯和可發性聚苯乙烯等。
12月4日收盤,ST永悅股價報4.13元,總市值為15億元。
製作:喬伊
編輯:格林
稽核:許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