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於第一財經
繼CT和磁共振影像檢查價格立項指南公佈後,國家醫保局再對超聲檢查進行價格立項,價格政策定位也有新變化。
11月26日,國家醫保局網站釋出《超聲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專案立項指南(試行)》,參考2023年版醫療服務專案技術規範,將現行超聲檢查類價格專案對映整合為13項。
國家醫保局稱,一些地方在實踐中往往將財務分類為檢查的專案直接與裝置物耗為主的專案劃上等號。事實上,超聲、病理等檢查專案高度依賴醫師操作技術,此次立項指南突出體現超聲檢查的技術勞務付出,並將以此為契機指導各地調整相關專案的價格政策定位,促進“質價相符”。
從價格立項分類來看,最新的試行方案更科學,並體現以服務產出為導向。在現行價格專案中,超聲檢查類專案往往按檢查部位拆分立項,例如,部分地區將B超檢查拆分設立了胸部、腹部、胃腸道、泌尿系統等不同專案,專案間價格參差不齊,收費和監管中容易引起是否存在重複收費的爭議。新的立項指南在現行不同部位超聲檢查價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設立“B型超聲檢查”,以“部位”計價,並同時規定了部位的具體內涵,讓收費標準更清晰。
最新立項指南還體現了“支援超聲檢查更好發揮診斷功能,更好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導向。例如,在心臟彩超檢查時,有經驗的醫師能夠透過運動或藥物試驗增加患者心肌耗氧量,誘發心肌缺血,捕捉心肌異常,更準確評估心血管系統的功能狀態,因此立項指南在心臟彩超下設立“心臟負荷超聲”加收項,為特殊部位超聲的診斷價值留出價格空間。
特殊診斷的價值也體現在胎兒的檢查中。越來越多的孕產婦在產前會透過超聲檢查,排查胎兒是否存在嚴重的出生缺陷。相較於普通超聲,胎兒超聲檢查難度大、時間長,且需要具備產前診斷資質的醫務人員進行。立項指南將“胎兒系統性篩查”單獨立項,涵蓋透過對胎兒神經、呼吸、 消化、心血管、臍帶胎盤等結構性畸形的篩查及對胎兒器官發育情況的檢查,也讓超聲檢查醫師的臨床勞務付出得到進一步體現。
國家醫保局稱,長期以來,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強調技術勞務價值,明確了降低大型裝置為主的檢查類價格、提高診查、護理、手術、康復等診療類專案價格的總體思路。
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此前因收費價格不明確,在一些醫院超聲檢查還容易出現漏收費的現象,醫務人員的價值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
此外,在13項超聲檢查中,有多達8項設立了床旁檢查的加收項。這將有利於床旁檢查裝置在基層醫院的進一步普及。
有三甲醫院影像科醫生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超聲檢查明確價格立項是業內共同的呼聲。他分析稱:“超聲已經越來越成為一種臨床治療時使用的工具,被臨床醫生而非超聲科醫生使用,例如在超聲引導下的介入手術等,收費也存在模糊地帶。另外,此次為超聲檢查加收床旁檢查費用,也有利於臨床醫生更方便地使用超聲工具,惠及更多患者。”
與前幾日公佈的CT、磁共振影像檢查類似,超聲價格立項指南中也在大部分的專案中設立了“人工智慧輔助診斷”的擴充套件項。不過立項指南明確,擴充套件項僅擴充套件價格專案適用範圍,不額外加價。
一位心血管臨床醫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人工智慧目前還遠未達到能臨床實用的地步,現有文獻的結果大部分是最佳化後再最佳化的簡單且典型病例,實際場景上還遠遠達不到所謂的‘自動駕駛’的應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