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要求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是越來越高。所謂公攤面積,就是開發商把走廊、大堂、水電房、消防通道、電梯房等等公共面積,都分攤到購房者身上。通常像多層住宅的公積面積少一些,佔比只有10—15%。而高層住宅的公積面積則會更多一些,通常在25-30%,甚至更高。
實際上,公攤面積並非國內首創,主要是在上世紀90年代,由香港開發商傳入內地。之後,公攤面積這個制度就一直延續到現在。而當前老百姓之所以希望取消公攤面積。主要是,很多業主覺得,自己應該按照套內面積來算房價,這樣購房者的買房成本可以大幅下降了。
此外,即使業主在買了房子之後,房子的公攤面積上的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還是要業主來承擔。為此,不少業主認為,讓他們去承擔套內面積之外的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支出,實在是很吃虧的事。畢竟業主沒有享受到公攤面積上的任何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迄今為止,業主需要承擔多少公攤面積,並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這都是由開發商自己說了算。如果開發商良心好一些,就少算一點公攤面積,如果差一些,就多算一些公攤面積。
最近,廣東省肇慶市率先發布商品房實行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的通知。該項《通知》明確,從2024年5月起,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此舉打響了“取消”公攤面積的第一槍。預計未來會有越來多的城市加入到“取消”公攤面積的隊伍中來。大機率先是二三線城市先“取消”公攤面積,然後在一線大城市再逐步取消公攤面積。
現在新問題又來了,如果“取消”公攤面積,購房者的買房成本會大幅下降。那之前已經買了房子的人,豈不是很吃虧,是否也能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呢?對此,我們認為,之前買房的人,獲得經濟補償的可能性極小。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方面,很多老房子建造年代已經久遠,當年的開發商要麼倒閉了,要麼找不到了,業主很難獲得經濟補償。另一方面,就算開發商還在運作,業主也無法向提出補償要求,因為之前的買房合同已經約定好了,之前購買的房子不可能再按套內面積計算。
不過,在“取消”公攤面積之後,老業主可以不必再繳納公攤面積上的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這樣一來,是可以省下不少支出費用的。顯然,“取消”公攤面積,對於老業主來說,還是每月能夠省下不少錢的。
此外,在“取消”公攤面積之後,將不再有機會讓開發商在買房時利用公攤面積“藏汙納垢”,會讓房價變得更加透明化。值得一提的是,在“取消”公攤面積,按套內面積計算之後,房價很可能會打7-8折,這對於剛需購房家庭還是比較大的利好。